“推广街区制,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并不是“一刀切”,更不能简单的理解为“拆围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要制定细则,肯定要听取市民意见,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24日,住建部官网刊发文表示,住建部希望要全面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实质,正确理解文件的本意,不要误读。
住建部表示:一是街区制是对世界城市规划经验的总结,也是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二是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确实存在问题,主要是它影响了路网的布局,形成了“丁字路”、“断头路”,是造成交通拥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影响了社区居民的出行。
因此,《若干意见》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在理解和落实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全面理解好“逐步”两个字。“逐步”就是要有计划,要有轻重缓急,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一哄而起”,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拆围墙”。
二是《若干意见》对这项工作提出了方向性、指导性的要求,具体实施中还要制定细则,特别是各省、各城市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在制定办法过程中,肯定要听取市民意见。
三是要实施逐步打开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的城市,都会考虑到各种实际情况,考虑到各种利益关系,依法依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和居民的诉求,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来源:住建部)
(编辑:谢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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