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3月31日早间有关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公司的12亿元人民币点心债发生“违约事件”的消息,当天下午,国信证券(香港)发布澄清公告作出回应。上述公告表示,为回应发行人于2016年3月29日所发出之通知,债券之受托人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香港分行向债券持有人发出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之通知,当中表示并无发生债券之违约事件。国...
针对3月31日早间有关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公司的12亿元人民币点心债发生“违约事件”的消息,当天下午,国信证券(香港)发布澄清公告作出回应。
上述公告表示,为回应发行人于2016年3月29日所发出之通知,债券之受托人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香港分行向债券持有人发出日期为2016年3月31日之通知,当中表示并无发生债券之违约事件。
国信香港指出,发行人谨此进一步澄清,维好契约继续具备十足效力及作用。发行人有信心其将能够全面遵守其有关债券之付款责任。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亦在调查中指出,此次是由于未能符合相应的财务指标已出现“技术性违约”,并非“事实违约”。(见报道《国信证券12亿元点心债“技术性”违约,等待注资解困》)
(编辑:卜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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