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裁定阿里收购中信21违规

21世纪经济报道 尤丹婷 香港
2016-05-19 11:59

香港证监会5月18日公告,其收购及合并委员会发表书面决定认定阿里巴巴2014年收购中信21世纪(后改名为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00241.HK)的交易违反了《收购守则》。收购委员会指出,阿里巴巴在进行收购交易期间,与中信21世纪的一名股东陈文欣签订了若干协议,向他收购其独资拥有的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陈先生是中信21世纪执行董事兼副...

香港证监会5月18日公告,其收购及合并委员会发表书面决定认定阿里巴巴2014年收购中信21世纪(后改名为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00241.HK)的交易违反了《收购守则》。

收购委员会指出,阿里巴巴在进行收购交易期间,与中信21世纪的一名股东陈文欣签订了若干协议,向他收购其独资拥有的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陈先生是中信21世纪执行董事兼副主席陈晓颖女士的弟弟。

收购委员会裁定,阿里巴巴与陈文欣之间所订立的若干协议构成一项特别交易,当中附有不可扩展至全体股东的优惠条件,而这显然违反了《收购守则》。

该收购案发生在2014年1月,其时阿里巴巴宣布以194亿港元收购中信21世纪的在线医药业务。2015年10月,中信21世纪更名“阿里健康”。收购交易完成后,阿里巴巴和马云旗下的云峰基金对中信21世纪的持股比例超过54%。

证监会收购委员会同时裁定,阿里巴巴获授予的清洗交易豁免因此被宣告无效,并因而(除非另行获得宽免)触发了强制全面要约责任。

然而,香港证监会同时表示,鉴于难以对陈先生所获得的优惠条件设定确切价值,并考虑到自公布清洗交易以来中信21世纪股份的市价水平,收购委员会指出在此情况下,就阿里巴巴 为收购中信21世纪的多数权益而支付的认购价增添的任何额外价值,极不可能会是一个重大数值,因此宽免了相关强制全面要约责任。

4月23日,收购委员会曾在非纪律审核中,裁定阿里巴巴于2014年收购当时称为中信21世纪的交易中,违反《守则》第25条的“附有优惠条件的特别交易”。由于阿里巴巴违例,导致当日证监会就收购所发出的清洗豁免被视为无效,阿里巴巴有责任对阿里健康作出全面收购。阿里巴巴4月25日曾表示,正研究是否提出司法覆核。

昨天,阿里巴巴集团相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阿里巴巴集团在投资阿里健康一事上已遵守了《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其中的规则25,意在避免股东受到不平等的对待。“我们相信没有任何一位中信21世纪的股东受到不公平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与5月18日阿里健康5.25港元的收市价相比较,阿里巴巴集团公布拟投资阿里健康前的股价上升了533%。这一升幅已经让阿里健康股东获益匪浅。

(编辑:辛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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