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少数基金子公司风险隐患大,监管规则尽快出台

21世纪经济报道 21Plus
2016-05-20 16:21

5月20日证监会例会要点如下:1、要求建立基金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证监会表示,证监会对基金子公司开展了评估和风险排查工作,少数基金子公司风险较大,大量开展通道业务,产品结构相互嵌套,无视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开展高风险业务,风控合规管理薄弱,激励机制短期化,激励机制短期化,盲目扩大规模,组织结构混乱,无序扩张。后续将聚焦两个方面...

5月20日证监会例会要点如下:

1、要求建立基金子公司风险管理体系

证监会表示,证监会对基金子公司开展了评估和风险排查工作,少数基金子公司风险较大,大量开展通道业务,产品结构相互嵌套,无视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开展高风险业务,风控合规管理薄弱,激励机制短期化,激励机制短期化,盲目扩大规模,组织结构混乱,无序扩张。

后续将聚焦两个方面,一是加强监管,防范风险,引导基金子公司稳健开展业务;二是扶优限劣,规范发展,差异化特色化经营,培育核心竞争力,目前相关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尽快发布实施。

2、证监会对4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4宗案件分别是2宗操纵市场案,1宗内幕交易案,1宗私募基金公司违法违规案。

在2宗操纵市场案中,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陈贇控制使用其个人同名账户及“林某贤”等6个账户(简称账户组),账户组以3至7天为一个交易周期,共交易“美欣达”、“科新机电”、“经纬电材”、“科泰电源”、“凯撒股份”、“明家科技”、“摩恩电气”、“天龙集团”等8支股票,涉及12个周期,账户组盈利合计约539万元。我会决定没收陈贇违法所得约539万元,并处以约539万元罚款。2014年4月至9月期间,胡坤明使用“黎某添”等11个账户,集中资金优势,以连续买卖的方式操纵“九洲电气”、“量子高科”“鼎捷软件”股票交易价格,共计获利约295万元。我会决定没收胡坤明违法所得约295万元,并处以约295万元罚款。

在1宗内幕交易案中,卫强、李文龙、高某根、陈某良、包某青、王某仓是胜利精密收购转型这一内幕信息的知情人。证监会决定没收卫强违法所得约13万元,并处以约13万元罚款;对李文龙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陆小萍违法所得约133万元,并处以约133万元罚款;没收欧阳俊东违法所得约717万元,并处以约717万元罚款;对张琴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在1宗私募基金公司违法违规案中,广东证监局决定责令广州穗富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易向军(时任广州穗富董事长兼投资总监)给予警告,并处以2万元罚款;对欧阳晓辉(时任广州穗富合规风控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罚款。

(编辑: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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