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下调个人投资大额存单认购起点至20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杨志锦 北京报道
2016-06-06 18:28

6月3日,央行发布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公布)第六条“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内容,修改为“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20万元”。这意味着个人投资认购大额存单的起点下降10万元。央行发布消息称,公告自2016年6月6日起施行。认购起点下调是...

6月3日,央行发布通知称,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将《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5〕第13号公布)第六条“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内容,修改为“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20万元”。这意味着个人投资认购大额存单的起点下降10万元。

央行发布消息称,公告自2016年6月6日起施行。认购起点下调是为了推进大额存单业务发展,拓宽个人金融资产投资渠道,增强商业银行主动负债能力。

大额存单是由银行业存款类机构面向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发行的记账式大额存款凭证。根据人民银行去年6月公布的《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非金融机构投资人包括个人、非金融企业、机关团体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单位。

其中,个人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30万元,机构投资人认购大额存单起点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利率计算上,大额存单发行利率以市场化方式确定:固定利率存单采用票面年化收益率的形式计息,浮动利率存单以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为浮动利率基准计息。

根据央行发布的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今年一季度金融机构累计发行大额存单 3282 期,发行总量为 1.45 万亿元。自 2015 年 6 月启动大额存单发行以来,发行量呈逐季增加势头。

(编辑:赵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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