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停收西南证券和竞天公诚、东易律所中介材料

21世纪经济报道 张欣培 上海报道
2016-06-21 19:33

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获悉,今日有券商内部下发通知,内容为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已停止接收西南证券、兴业证券、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材料。涉及到以上中介机构的在审项目中止,批文停发。“初步了解到,西南证券、北京竞天公诚律所涉案项目或为大有能源,另外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虽然不在停止范围,但也要求谨慎...

21世纪经济报道独家获悉,今日有券商内部下发通知,内容为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已停止接收西南证券、兴业证券、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中介机构的材料。涉及到以上中介机构的在审项目中止,批文停发。

“初步了解到,西南证券、北京竞天公诚律所涉案项目或为大有能源,另外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虽然不在停止范围,但也要求谨慎合作。”上海一家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涉及案件的保荐人、会计师、律师都不能合作。

此前兴业证券因欣泰电气被立案调查,欣泰电气律所北京东易律师事务所也被要求停止接收材料。此外,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虽然不在停止范围,但有券商开始进行谨慎合作。

目前兴业证券已被正式立案调查。按照此前一般情况,处罚措施要待正式处罚决定出具后3个月以上方能恢复正常。不过,业内人士认为,就目前证监会加大监管处罚措施的态度,处罚时间可能会增加,具体恢复日期要等待处罚决定。

 此前就有券商人士向记者透露,西南证券也将很快被立案。但是,21世纪经济报道从业内人士处获得另外一种说法却是,西南证券能否被立案调查尚存变数。给出的理由有两个:一是西南证券在大有能源上的责任与万福生科等恶意造假不同;二是《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依据法律、判例及证监会自己的观点(斯庆诉证监会案、周可添等诉证监会案),“发现”的标准是指证监会正式立案调查。

 大有能源欺诈发行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12年,且不具连续性,也正是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即便中介机构存在违法行为,证监会现如今欲意对券商、律所等中介机构立案,也超过了行政处罚时效。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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