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待遇核定是否准确?正常退休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针对企业职工退休一事,人社部决定在2015年组织部分地区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检查的基础上,今年决定全面开展专项检查。这一政策源自于人社部近日发布的文件《关于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之所以要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或与当前“非正...
职工退休待遇核定是否准确?正常退休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
针对企业职工退休一事,人社部决定在2015年组织部分地区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检查的基础上,今年决定全面开展专项检查。这一政策源自于人社部近日发布的文件《关于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之所以要规范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或与当前“非正常退休”人数比重高有关系。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曾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统计数据显示,每年由于各种原因,“非正常退休”人数占当年退休人数的比例都不小。在“十一五”期间,每年“非正常退休”人数都占当年退休人数的10%以上,最多一年达到了22%。
郑秉文认为,目前的退休制度有负激励,在这个负激励制度下,人们自然愿意提早退休,因为获得的收益高,早退早拿钱甚至比晚退拿得多。
这次专项检查主要检查什么?《通知》明确,此次检查主要针对以下人群: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抽查参保单位、参保和待遇享受人员等。
检查内容上,针对2014-2015年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工作情况;2015年已对2014年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情况开展检查的省份,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必要时,可延伸检查其他年度。
并注重审查以下方面:
(一)制度建设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建立有效的退休审核审批、待遇核定、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是否严密等。
(二)退休审核审批情况。主要包括:退休审核审批相关文件依据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擅自扩大范围;正常退休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并履行相应程序;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否符合要求的岗位和年限;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是否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能力鉴定材料;其他提前退休是否符合相关文件依据要求;退休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违规审核审批;在审核审批材料中是否存在伪造、变造档案和鉴定材料等问题。
(三)退休待遇核定情况。主要包括:待遇核定依据是否合法合规;核定的待遇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履行相应的程序;待遇核定结果是否准确,有无违规修改个人参保缴费数据、篡改养老保险待遇计算结果、擅自扩大统筹项目支付待遇;是否存在虚构劳动关系、伪造变造证明材料以及违规补缴取得参保和待遇享受资格等问题。
(四)档案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退休审核审批相关材料是否按规定留存和归档;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归档、擅自销毁档案等问题。
根据进度要求,今年6月—10月,省(区、市)组织自查和抽查,今年11月—12月,省(区、市)汇总报告检查情况,并于12月底前将本地区专项检查情况报告及检查情况表报送部基金监管局。
以下附文件原文:《关于开展企业职工退休审核审批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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