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梅总经理魏峰与举牌方负责人曾德雄7月4日“握手”。现场参加股东大会的投资者认为,这是握手言和。但是,当晚披露的股东大会决议显示,上海开南的投票结果仍未被计入在内,似乎并没有“言和”。

在万科A(000002.SZ)复牌跌停、股权之争如火如荼之际,一家叫*ST新梅(600732.SH)的上市公司控制权同样激战正酣。
和此前多次股东大会不同的是,7月4日,*ST新梅总经理魏峰与举牌方上海开南负责人曾德雄在会后“握手”,并交流了*ST新梅“保壳”的看法。这被现场多位中小股东认为是握手言和。但是,当晚披露的股东大会决议显示,上海开南的投票结果仍未被计入在内,似乎并没有“言和”。
新梅、开南“握手”
7月4日下午,*ST新梅2015年度股东大会后,*ST新梅总经理魏峰与散户代表“五人征集组”进行交流,表示欢迎可操作的重组方案。“以保壳为重,壳保不了,大家就再见了。”魏峰说,现在最紧迫的事是保壳,要拿到符合各方利益的资产标的。
现场一位小股东附议说,现在*ST新梅是一艘漏洞的船,大家要一起堵住这个堵洞。讨论到这里,意想不到的一幕出现了。
一位小股东A提出:开南是愿意坐下来谈的。
新梅总经理魏峰说:那你可以邀请他,随时打电话。
小股东B说:现在就把他(指开南负责人)拉过来。
魏峰说:你可以和曾总(指开南负责人曾德雄)约时间,这个事情我们不能这么谈。
小股东B马上接话:可以先认识一下。
魏峰笑着说:曾总我认识。
小股东C说:开南花了这么多钱,肯定希望恢复上市。
魏峰说:曾总代表开南,我代表新梅管理层,并不代表大股东(指兴盛。)
大约15分钟后,在股东大会附近主持“新梅股东交流会”的曾德雄来到会场。21世纪经济报道注意到,双方见面后面带笑容,并在小股东建议下进行了“握手”。
曾德雄到场后表示:保壳有好几个条件,首先今年要盈利,新梅在江阴的房子不好卖,新梅目前能做的是卖新梅大厦。还要有持续经营能力,如果大家没有争议、有共同目标的话,其实(标的)资产是很多的。我们坐下来看一下,哪些资产符合最广大股东利益。
魏峰说:是的,要有可操作性。
小股东C接话说:我们要求也不是很高,能恢复上市,赚一点钱就好了。
魏峰点头说:没有一个人想面对退市。
开南投票未被计入
就在中小投资者认为双方已经“握手言和”时,7月4日晚发布的股东会决议显示,议案全部通过,但是开南的表决权再次没有被计入。
新梅提及,2013年7月至11月,王斌忠作为上海开南账户组的实际控制人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开南账户组合计持有公司股票分别达到5%及10%时,未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因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作出决定,责令王斌忠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在改正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对其持有或者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ST新梅认为,截至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计票时,王斌忠及上海开南账户组尚未提供任何监管部门出具的关于能够证明其已改正违法行为的相关文件。
因此,*ST新梅在统计此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时,未将上海开南账户组所持股份计入。
据了解,上海一中院6月30日已经对*ST新梅原大股东兴盛起诉上海开南一案做出了判决,认为限制开南行使股东权利并禁止其处分相应股票的诉讼请求缺乏依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上海开南违反《证券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在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违规超比例购买新梅公司股票的行为,违背了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侵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和投资决策权,一定程度上亦不利于上市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其违法行为也受到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处罚。
法院认为,本案中,兴盛作为新梅公司的投资股东,在其未能举证证明其自身任何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情况下,要求限制被告行使股东权利并禁止其处分相应股票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据此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截至发稿,以*ST新梅为主体起诉上海开南的相关案件还未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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