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支付机构续展公布:上海富友停多省银行卡收单
8月29日晚间,央行发布第二批12家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
其中,山东鲁商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合并易通支付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增加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业务;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相关支付业务承接工作,人民银行将在业务承接工作完成后,办理相关《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注销、换发事宜。
上海富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合并上海富友金融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业务;增加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福建省、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应于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相关支付业务承接工作,人民银行将在业务承接工作完成后,办理相关《支付业务许可证》的注销、换发事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4年银行卡收单业务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银发[2014]267号),停止在河南省、浙江省(不含宁波市)、福建省、天津市、江西省、吉林省、湖南省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
8月12日,央行延期发布首批支付机构续展结果,27家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在此次续展中获得通过,部分支付机构在此次续展中被调减了支付业务类型或覆盖范围。
央行有关负责人就《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工作答记者问表示,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继续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指导思想,坚持“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提高质量、有序发展”的原则,一段时期内原则上不再批设新机构;重点做好对现有机构的规范引导和风险化解工作,防范出现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为底线;健全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加大专项治理和执法力度,进一步提升监管有效性。对于长期未实质开展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人民银行将依法采取取消相关业务种类、注销《支付业务许可证》等监管措施。对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支付机构,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于确有资本实力、资源优势、技术能力、合规意识和发展前景的机构,支持其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适当加快发展。对于倒买倒卖支付业务许可牌照的,坚决予以制止。
上述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后续《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工作也将秉承这一监管思路,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工作的通知》(银发[2015]358号)要求,结合支付行业发展情况和趋势,综合评估机构存续期间的支付业务经营情况、合规情况,发展前景等从严、审慎开展。
(作者:谢水旺 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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