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长江经济带规划评审:生态优先 共抓大保护

21世纪经济报道 定军 北京
2016-09-22 23:33

9月22日,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和湖北省发改委在北京举行了《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该规划强调生态优先,共抓大保护。 考虑到化工锁江的问题,湖北实施了对化工和造纸等行业的治污行动,到5月20日,已经取缔了367座非法码头。

湖北长江经济带规划有眉目了。

9月22日,国家发改委宏观院和湖北省发改委在北京举行了《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经来自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共同审议。

上述规划不久将上报国家发改委批复。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规划充分贯彻了中央精神,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符合国家规划和湖北实际,体现了湖北的特殊使命和勇敢担当,对加快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上述规划是国家《长江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在湖北具体化的总体规划,该规划另外还有5个专项规划,以及其他N部需要修订的规划。其中5个专项规划是绿色生态走廊规划,综合交通走廊规划,现代产业规划,城镇建设规划,文化建设规划。

该规划强调生态优先,共抓大保护。这也是该规划取名为“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的原因。

湖北省社科院副院长秦尊文告诉记者,湖北长江经济带的上述规划,贯彻了生态保护优先的思路。为了更好地保护长江,沿线很多产业已经被牺牲地关停或被淘汰。有企业原先过去湖北最大的出口创汇企业,因为污染而被关掉。另外也有造纸企业已经获准上马,因为涉及污染而被被叫停。

“对长江不搞大开发,就是要采取保护生态第一,过去是GDP(地区生产总值)第一,现在是要生态第一。即使牺牲一些发展速度,也要换取生态环境改善。”他在上述评审会的间隙对记者说。

今年1月5日,在重庆召开的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庆座谈会上,习总书记提出,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抢抓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机遇,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重在见行动。湖北把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把行动放在首位,坚持问题导向,抓住“水”这个核心,以雷厉风行的作风,切实履行湖北的特别责任和担当。   

湖北《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开展湖北长江经济带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5月26日发布,提出在全省沿长江、汉江、清江极其主要支流15公里以内的重化工和造纸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三个月集中整治污染源头的“雷霆行动”,沿江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及造纸项目一律停工,限期逐步搬离,15公里范围内的上述项目暂停建设,重新论证或限期整顿改造。

另外,湖北组织开展长江流域范围内各类开发区规划、港口规划等规划环评工作,在全省迅速掀起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排污、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执法检查和暗访调查。

按照国家长江办统一部署,开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中突出问题专项检查行动;加大“关”的力度,坚决依法关停污染企业,组织环保稽查专班实施现场核实和突击检查,关停楚源化工等一批“明星”违规企业,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项目停工整顿。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数字,湖北省清理出的非法码头以砂石码头为主,其中,列入“取缔一批”的367座,“规范一批”的116座,“提升一批”的174座。国家发改委数字显示,截止5月20日,湖北列入“取缔一批”的非法码头,已经全部关停和拆除。 

根据了解,长江流经湖北1061公里,占长江通航里程约三分之一,拥有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是维系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保护长江生态的责任重大、任务艰巨。

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湖北地处长江之“腰”,境内使湖北在长江经济带中有独特的优势和特别的责任。

湖北迅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中率先谋划编制湖北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规划,并提出要牢固树立“位置上游”、“责任上游”、“工作标准上游”的“上游意识”。

6月30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印发了《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将长江中游城市群作为长江经济带的三大增长极之一,把武汉列为超大城市,首次与上海、重庆并列为 “三大核心”。同时,湖北还成功获批成为长江中游唯一的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

不过,过去长江过去有40多万家化工企业,化工产量约占全国的46%,加上污染严重,目前生态环境仍待好转。

(编辑:耿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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