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网约车新政:每天拼车不超2次!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2016-10-08 19:37

未提本地户籍车牌,要求具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8年。

10月8日,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发布《广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未提本地户籍车牌,要求具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8年。 

车辆要求:

(一)车身长度大于4.60米,车身宽度大于1.70米,车身高度大于1.42米;配置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采用自然吸气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小于1950毫升;采用增压发动机的车辆,排量不小于1750毫升且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10千瓦;新能源车还应当配有EBD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

(二)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1年。 

(三)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应当明显区分于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巡游车服务设施设备。

(四)按政府监管平台接入技术要求,将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直接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驾驶员要求:

除应当符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公民;

(二)具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时要提供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承诺材料原件。

而在《关于查处道路客运非法营运行为涉及私人小客车合乘认定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分摊部分出行成本的,合乘出行提供者可在全天提供不超过两次合乘出行;免费互助合乘的,合乘出行提供者每日提供合乘出行次数不受限制。

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分摊的出行成本仅限于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分摊费用不得超过上述直接费用,分摊费用只能按合乘里程计费。合乘平台可在合乘者分摊的费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信息服务费。

(来源: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编辑:谢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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