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网约车意见稿出炉:需本地牌照,不限户籍

重庆市交通委
2016-10-09 15:27

《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今日发布,对网约车驾驶员无籍贯要求,但要求本地牌照,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还明文规定不得爽约拒载、途中甩客。

10月9日,继“北上广深”之后,《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今日发布,对网约车驾驶员无籍贯要求,但要求本地牌照,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还明文规定不得爽约拒载、途中甩客。

驾驶员条件    

网约车驾驶员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四)身体健康;

(五)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六)申领之日,无被吊销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满5年的;

(七)无被禁止终身驾驶营运车辆的。

车辆许可    

网约车车辆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四)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行驶证,且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辆所有人地址所属区域与拟从事经营服务的区域一致。

车辆具体标准    

(一)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车辆以中级车为主,价格应高于同期购置的巡游车价格;

(二)车辆行驶证初次注册登记之日至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间隔时间不超过2年;

(三)车辆排量在1.6T(大于1550毫升)或2.0L(大于1950毫升)以上;新能源车辆、混合动力车辆发动机功率不低于90KW;

(四)车辆轴距不少于2650mm;

(五)新能源车辆续航里程不少于250公里;

驾驶员从业规定    

(一)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内禁止吸烟;

(三)按照乘客要求使用空调、音响等车辆设施设备;

(四)向乘客提供经本市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

(五)不得驾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事巡游揽客;

(六)不得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服务;

(七)不得爽约拒载、途中甩客;

(八)按照合理线路或乘客要求线路行驶;

(九)不得议价、违规收费;

(十)不得进入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等设置的巡游出租汽车候乘站点;

(十一)发现乘客在车上的遗失物,应当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及时送交相关部门处理。

(见习编辑:毕凤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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