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11月中旬前完成互联网资管风险专项整治清理

21世纪经济报道 何晓晴 广州报道
2016-10-13 23:20

10月13日下午,广东省金融办等19部门联合发布《广东省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通知要求11月中旬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通知表示,各有关部门对涉嫌违法违规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并向违法违规从业机构出具整改意见。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牵头出具意见的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在整...

10月13日下午,广东省金融办等19部门联合发布《广东省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通知要求11月中旬前完成清理整顿工作。

通知表示,各有关部门对涉嫌违法违规企业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并向违法违规从业机构出具整改意见。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轻的,由牵头出具意见的部门督促其限期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开展新业务;对于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涉嫌非法开展金融活动的,由牵头出具意见的部门责令其限期停止开办金融业务,工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通信主管部门根据整改意见对违法违规从业机构的网站及移动应用程序依法予以处置。公安机关结合整改意见,对构成犯罪的从业机构及责任人依法查处。

具体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具有资产管理相关业务资质,但开展业务不规范的各类互联网企业。重点查处以下问题:一是将线下私募发行的金融产品通过线上向非特定公众销售,或者向特定对象销售但突破法定人数限制。二是通过多类资产管理产品嵌套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规避监管要求。三是未严格执行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向不具有风险识别能力的投资者推介产品,或未充分采取技术手段识别客户身份。四是开展虚假宣传和误导式宣传,未揭示投资风险或揭示不充分。五是未采取资金托管等方式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侵占、挪用投资者资金。

(二)跨界开展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的各类互联网企业。重点查处以下问题:一是持牌金融机构委托无代销业务资质的互联网企业代销金融产品。二是未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资质,通过互联网开办资产管理业务。三是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跨界开展互联网金融活动(不含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第三方支付、资产管理业务)。

(三)具有多项金融业务资质,综合经营特征明显的互联网企业。重点查处各业务板块之间未建立防火墙制度,未遵循禁止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等方面的监管规定,账户管理混乱、客户资金保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编辑:朱益民)

X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