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专项整治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

南方日报
2016-10-13 17:17

13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13部委制定并印发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将严格支付机构市场准入和监管,一般不再受理新机构设立申请,重点做好对已获牌机构的监管引导和整改规范。记者浏览《方案》发现,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包含两方面。其一,是开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包括加大对客户备付金问题的...

13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13部委制定并印发的《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将严格支付机构市场准入和监管,一般不再受理新机构设立申请,重点做好对已获牌机构的监管引导和整改规范。

记者浏览《方案》发现,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包含两方面。其一,是开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风险和跨机构清算业务整治,包括加大对客户备付金问题的专项整治和整改监督力度,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逐步取消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的利息支出,规范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清算行为,按照总量控制、结构优化、提高质量、有序发展的原则,严格把握支付机构市场准入和监管工作;其二,则是开展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排查梳理无证机构名单及相关信息,并根据其业务规模、社会危害程度、违法违规性质和情节轻重分类施策,整治一批典型无证机构,发挥震慑作用,维护市场秩序。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明确表示要建立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要求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统一缴存人民银行或符合要求的商业银行。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有助于加强账户资金监测,防范资金风险,切实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据了解,目前支付机构将客户备付金以自身名义在多家银行开立账户分散存放,平均每家支付机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13个,最多的开立客户备付金账户达70个。“客户备付金分散存放,既不利于对客户备付金进行有效监测,也存在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上述负责人表示。

《方案》还规定,支付机构开展跨行支付业务必须通过人民银行跨行清算系统或者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进行。上述负责人表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建设具体方案正在论证中,平台建立后,支付机构与银行多头连接开展的业务应全部迁移到平台处理。同时,将逐步取缔支付机构与银行直接连接处理业务的模式,确保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制度落地。(来源:南方日报 记者:唐柳雯)

 

(编辑:李剑华  见习编辑:毕凤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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