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保监会公布了第四批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的公司名单,分别是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所谓个人税收优健康险,即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12月20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保监会公布了第四批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的公司名单,分别是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所谓个人税收优健康险,即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的健康保险。根据《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个人税优健康险采取万能险方式,包括保险+个人账户两项责任,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 万元,可以“带病投保”,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保险简单赔付率不得低于80%,购买个人税优健康险后,投保人可以享受每年2 元(每月200元)予以税前扣除的福利。
目前,已有三批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的公司。具体而言,第一批: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批: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此前,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广州召开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表示,个人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一是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今年以来,个人税优健康险在北京、上海等31个城市开展试点,涉及地域广、参与机构多、惠及群众多,试点至今总体平稳有序。
二是业务保持快速持续增长。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销售件数逐月上升,呈现出一个正向增长的趋势。
三是税优政策效果日益显著。个人税优健康险保障效果正逐步显现,参保群众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对减轻参保人医疗负担效果明显,群众获得感强。
四是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试点工作在全国31个主要城市开展,影响力辐射面宽,有效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普及了健康和健康保险知识,提升了个人主动为自己健康保障进行财务安排的意识,促进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不过,他也指出,个人税优健康险试点工作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大。试点以来,系统性、持续性、形成规模的宣传较少,宣传工作不到位;
二是政策的优惠力度不够,吸引力不强。目前每月200元纳入免税额,纳税人普遍感到额度太小。
三是产品设计缺乏吸引力。部分公司只站在公司角度,开发的产品并不能满足群众的需求。
四是业务支持系统存在问题。个人税优健康险产品投保环节多,再加上代扣代缴的税收征缴体制,导致投保流程复杂、时间长。
五是保险公司在试点中的一些工作方式方法存在问题。有的公司只开发团险销售渠道,不开放个险渠道;有的公司怕影响其他商业健康险产品的销售,在税优健康险方面推动不力。
(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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