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十三五”改造开发600万亩城镇低效用地

21世纪经济报道 宋兴国 北京报道
2017-02-15 19:33

据国土资源部网站2月15日消息,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耕地数量质量保护全面提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建成4到6亿亩高标准农田;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有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整理,改造开发600万亩城镇低效用地,促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

农业用地方面,规划提出,要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在“十二五”期间建成4亿亩高标准农田的基础上,“十三五”时期全国共同确保建成4亿亩、力争建成6亿亩高标准农田,其中通过土地整治建成2.3-3.1亿亩,经整治的基本农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更加巩固。

此外,规划还指出,要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000万亩,其中农用地整理补充耕地900万亩,损毁土地复垦补充耕地360万亩,宜耕未利用地开发补充耕地510万亩,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230万亩;通过农用地整理改造中低等耕地2亿亩左右,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排灌渠道900万公里,建成田间道路600万公里,耕地保护基础更加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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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城乡建设用地方面,规划强调,要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稳妥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整理。有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整理农村建设用地600万亩,城乡土地利用格局不断优化,土地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稳步推进城镇建设用地整理,改造开发600万亩城镇低效用地,促进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一步提高。

这600万亩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将在3类20个高度城市化地区重点开展,这三类地区是:

1类: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长江中游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成渝城市群;

2类:哈长城市群、山东半岛城市群、辽中南城市群、海峡西岸城市群、关中城市群、中原城市群、江淮城市群、北部湾城市群、天山北坡城市群;

3类:呼包鄂榆城市群、晋中城市群、宁夏沿黄城市群、兰西城市群、滇中城市群、黔中城市群。

规划指出,在推进城镇低效用地改造开发过程中,要按照统筹兼顾、多方共赢的要求,协调好参与改造开发各方的利益,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自主、联合、转让等多种方式对其使用的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改造开发。充分尊重土地权利人意愿,鼓励采取自主开发、联合开发、收购开发等模式,分类推动“城中村”等集体建设用地改造开发。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调动市场主体参与改造开发的积极性。

(作者:宋兴国 编辑:何苗)

宋兴国

政经版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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