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隆特产IPO魂断之路

21世纪经济报道 饶守春 北京报道
2017-03-03 10:04

违法关键词:IPO造假调查手法:通过盘点确定关键证据,调查与攻心双管齐下拟上市公司进行IPO造假,历来是监管层与投资者最为痛恨的行为之一,也正因此一旦事情败露,遭到的往往是“顶格”处罚。这其中,既有因IPO造假行将退市的欣泰电气,也有IPO途中即被发现造假,上市之路而就此搁浅的辽宁振隆特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隆特产)。2015年6...

违法关键词:IPO造假

调查手法:通过盘点确定关键证据,调查与攻心双管齐下

拟上市公司进行IPO造假,历来是监管层与投资者最为痛恨的行为之一,也正因此一旦事情败露,遭到的往往是“顶格”处罚。

这其中,既有因IPO造假行将退市的欣泰电气,也有IPO途中即被发现造假,上市之路而就此搁浅的辽宁振隆特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隆特产)。

2015年6月,证监会IPO专项财务检查发现,振隆特产存在存货大量盘亏等异常情况,涉嫌虚假陈述,随后在2015年7月,证监会对振隆特产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立案调查。

据悉,振隆特产成立于2000年10月,经营范围为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拟在深交所上市,2013年至2015年向证监会陆续报送过4次招股说明书,于2014年4月23日在证监会网站预先披露。

然而,尽管监管层早已对振隆特产的财务问题有所怀疑,但在实际调查中仍面临许多困难。

监管层透露,振隆特产财务造假的特点突出,手法隐蔽。主要表现为:

一、公司利用销售客户分布海外,不易调查的特点,虚构销售合同,虚增合同销售单价以虚增出口销售收入和利润。

二、公司通过调节产品出成率,调低原材料采购单价,增加原材料入库数量,未在账面确认已处理霉变存货损失等方式虚增存货和利润。

三、公司虚假披露主营业务模式,通过虚构生产过程的方法进行财务造假,导致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采购原材料种类、工艺流程、生产模式、产品产量和产能利用率等各项重要内容存在虚假。

通过这三个方式,振隆特产在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虚增利润1962.43万、2863.19万、2790.56万元,分别各占当年利润总额34.13%、53.66%、99.76%。

且在实际的调查过程中,振隆特产并不配合提供真实数据,并对南瓜籽等存货用磷化铝做了除虫防护,毒气未消,让调查组难以盘点现有存货,另外公司的供应商多为农户,分布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等地的农村地区,部分采用现金交易,且产品70%左右为外销,客户分布在欧美等地,无论是寻找供应商核实采购情况,还是寻找客户核实销售情况都存在难度大、成本高的难题。

为此,监管层拟定了通过盘点确定关键证据,调查与攻心双管齐下的方案。

一方面,利用周末时间突然对公司所有仓库的存货进行全面盘点。调查组不畏艰苦以及毒气对身体的影响,对1.5万吨南瓜籽、松籽等存货全面盘点,锁定公司存在巨额账实不符的事实。

另一方面,调查组同步对公司涉及存货生产和流转关键环节的生产厂长、库管员、采购员、外销部门负责人等关键人员展开谈话,并对电脑进行取证,获取了公司部分真实的库管和销售数据。

第三,调查组与当地政府多次沟通,争取到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给公司董事长形成了较强的心理压力。

正是在此连番“攻击”下,振隆特产董事长和相关人员的解释矛盾重重,无法自圆其说,主动坦白了部分造假事实和手段,并表示配合提供真实购销存业务数据。

最终,振隆特产IPO之路就此告终,不仅公司被处以60万元“顶格”罚款,董事长黄跃等人分别被采取8-10年市场禁入措施。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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