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主城区2套及以上户籍家庭全面限购

21世纪经济报道 21Plus
2017-03-15 19:26

3月15日,南京市发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明确在主城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通知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强化住房居住属性,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如下:一、在六合区、溧水区...

3月15日,南京市发布《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调整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明确在主城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通知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精神,强化住房居住属性,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7年3月16日起,在现行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调整如下:

一、在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二、在主城区(不含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范围内,暂停向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编辑:谢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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