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迪:中小银行同业存单扩大影响盈利,加剧资金错配

21世纪经济报道 辛继召 深圳报道
2017-03-21 19:17

3月21日,国际评级公司穆迪称,在市场利率较高的情况下,中国中小银行增加发行大额可转让同业定期存单 (同业存单) 将提高其整体融资成本,并加剧资金错配问题。此类工具主要向其他金融机构发行,因此对于银行业整体而言,同业存单规模扩大,加大了金融体系的相互关联性。中小银行的同业存单发行迅速上升。根据Wind数据显示, 2017年2月新发...

3月21日,国际评级公司穆迪称,在市场利率较高的情况下,中国中小银行增加发行大额可转让同业定期存单 (同业存单) 将提高其整体融资成本,并加剧资金错配问题。此类工具主要向其他金融机构发行,因此对于银行业整体而言,同业存单规模扩大,加大了金融体系的相互关联性。

中小银行的同业存单发行迅速上升。根据Wind数据显示, 2017年2月新发行的同业存单升至人民币1.97万亿元,是2013年底同业存单市场开放以来的最大单月总额,当时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执行《同业存单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月至2017年2月,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同业存单累计发行额中占比为46%,其次是城市商业银行,占比38%。该市场上几乎没有大型国有银行的身影。

同业存单因此成为中小银行快速增长的一种负债形式。上海清算所的数据显示,2017年1月底,同业存单余额已升至人民币6.6万亿元,根据其测算,同业存单占中小银行总资金来源的6.7%,高于2015年1月底的1.2% 。预计该趋势将会持续。Wind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28日,共有403家银行宣布了2017年发行人民币14.6万亿元同业存单的计划,较2016年的总发行额增长12.4%。如近年的情况一样,中小银行将继续主导同业存单市场,原因是发行同业存单有助于支持其高于行业水平的资产增速,不过该增速可能会因为整体借贷成本上升而放缓。

穆迪表示,同业存单发行趋势的持续对发行银行具有负面信用影响,因为在市场利率上升的情况下,其盈利能力会受到不利影响。银行也更易面临流动性趋紧的压力。盈利能力压力将来自同业存单融资造成的利息成本的增加。2016年9月以来,同业存单发行利率始终高于相同期限的同业拆借利率。这一局面反映了供需关系。由于有资格发行同业存单的金融机构数量已上升,从以前的643家升至2016年6月的1,556家。

因此对资金的竞争也在加剧。同业存单发行成本攀升的另一个原因是人行的货币政策已逐步从“稳健”转向“稳健和中性”。穆迪认为2017年上述形势将会持续,并使银行的同业存单发行成本维持与相同期限其他融资渠道的类似上升趋势 (即存款、同业拆借和回购利率) 。

同业存单发行水平的增长也使银行信用风险上升,因为融资波动性有可能加大,同时银行资产与负债之间的期限错配也会加剧。在现有监管标准下,同业负债在银行总负债中的占比不得超过33%,而同业存单并不构成同业负债 。但同业存单属于批发资金,其来源的稳定性不及存款。因此,中小银行发行同业存单导致此类银行对批发资金的依赖度增加。据央行统计,截至2017年1月底,包括同业存单在内的批发资金占中小银行资金总来源的36%,高于2015年1月底的29%。批发融资的增长主要源于同业存单以及来自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的增长。穆迪对受评银行的测算显示,截至2016年6月底,中型银行市场资金的平均占比为33.2%,高于2015年6月底30.0%的水平,同时也远高于大型国有银行15.8%的平均水平。

此外,同业存单的发行期限可从1个月到3年期不等,通常比同业资金和客户存款的期限要长。但是2016年发行的此类工具中,70%期限不超过6个月,因此实际上同业存单仍属于短期融资。

尽管同业存单使银行能够实现负债管理工具的多元化,但银行的期限错配和资金链断裂风险却因此上升,原因是许多银行利用对信心敏感的短期资金支持贷款和应收款项类投资等流动性较弱的资产。

截至2016年6月底,穆迪评级的中型银行的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16%,而流动性较弱的应收款项类投资增长对于总资产增长的贡献率达40%。从负债层面来看,同期批发融资增长了29%,而同业存单的增长对于批发融资增长的贡献率达63%。这表明许多银行均利用同业存单资金支持其长期投资,而在市场承压时银行面临的潜在调整可能会因此放大。从银行体系的角度来看,由于中国的这些同业存单主要是其他金融机构持有的工具,并部分用于支持银行对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信托、资产管理计划或理财产品的投资,因此对中国的银行体系构成风险。

在压力情景下,高度依赖同业存单的银行将很难通过该渠道来补充资金,进而促使其回收资金和增加流动性储备。银行相互持有同业存单和相关的投资可能会放大对负面消息的集体反应,引发系统流动性骤然收紧。

商业银行是同业存单的主要持有者。截至2017年1月底,这些银行共计持有已发行同业存单的48%。其余53%大部分由非法人实体 (包括各种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年金计划和资产管理计划) 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

(编辑:马春园)

X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