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编制高校设置“十三五”规划:严控“学院”更名“大学”

21世纪经济报道 陈海银 广州报道
2017-03-27 11:37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编制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十三五”时期设置高校必须按照“先规划、后设置”的基本程序,对于未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的项目,不予受理申报。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了广东省高校新建、升格、转设、更名的标准。其中,严格...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编制省高等学校设置“十三五”规划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十三五”时期设置高校必须按照“先规划、后设置”的基本程序,对于未纳入省级人民政府“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的项目,不予受理申报。

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明确了广东省高校新建、升格、转设、更名的标准。其中,严格标准、从严控制“学院”更名“大学”。

《通知》明确,广东继续坚持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也不与高等职业学校合并,而高等职业学校原则上不升格为本科学校,不与本科学校合并,也不更名为高等专科学校的基本政策。对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急需提升其办学层次,且学科专业设置具有不可替代性的民办高职院校,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设置标准要求审批设置民办本科学校。

同时,对“学院”更名“大学”的,严格标准,从严控制。对布局合理,条件具备,办学行为规范的独立学院,鼓励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设置程序,申请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本科学校。

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办学条件达不到设置标准、办学投入无持续稳定保障、教师队伍数量结构质量不达标,或不符合现行法律政策有关规定的申请项目,不予审批设置。

另外,对新设置的高校,《通知》要求符合三个基本要求:举办者具有明确的教育理念、办学思想和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定位清晰;举办者能够提供充足资金来源和保障,保障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运行经费;学校具备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特别是数量合理、结构优化的专任教师队伍。其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高校设置工作的统筹协调,提出本区域和行业发展确需设置的项目,坚决避免盲目设置,贪多求全。

附录:“学院”具备哪些条件可更名为大学:

在校生数≥8000人

在校研究生比例≥5%

本科专业覆盖一级学科数≥3个

各学科门类全日制本科以上在校生比例≥15%

各学科门类覆盖硕士点≥2个

普通本科专业数≥20个

生师比≤18:1

教学水平评估等级良好以上

近两届教学成果评选中国家级一、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2项

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人文社科类高校≥500万元,其他类≥3000万元

近5年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20项,其中国家级奖励≥2项

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实验室≥2个

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

硕士点总数≥10个

已毕业硕士生届数≥5届

校园面积≥500亩,生均面积≥60㎡

总建筑面积≥15万㎡

(编辑:吴红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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