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君:互联网金融促进区域金融生态的三大关键

21世纪经济报道 黄斌 广州报道
2017-03-29 12:39

3月29日,由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主办的2017国际金融峰会在广州召开。本次大会以”产融新生态与城市崛起”为主题,一起探讨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征程中,实体经济和金融如何更有效的结合,金融何如助推实体经济改革、创新、转型,为我国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贡献力量。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在峰会上做了以《互联网金融与...

3月29日,由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主办的2017国际金融峰会在广州召开。本次大会以”产融新生态与城市崛起”为主题,一起探讨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征程中,实体经济和金融如何更有效的结合,金融何如助推实体经济改革、创新、转型,为我国经济发展、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长李爱君在峰会上做了以《互联网金融与区域金融生态》为题的演讲,并重点谈论了互联网金融对于区域金融生态的影响。

她认为,关注互联网金融对区域金融生态的影响,需要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功能是否和这个区域的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相匹配?其次,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在这个区域是不是能够有效地控制?再次,互联网金融与原有金融机构,在本区域内能不能有效地嫁接?

“如果这三个方面处理好了,互联网金融在这个区域,在整个产业的发展过程当中,就能够贡献它应有的作用。 ”李爱君说。

以下为演讲全文:

各位嘉宾上午好,我今天给大家汇报的是《互联网金融与区域金融生态》。这个题目是和产融新生态有一定的逻辑关系,产融新生态实际上是金融生态的一部分,选择了这么一个角度去谈。互联网金融和区域金融新生态的一个关系,以及和产融新生态的一个关系。

第一部分,我们看看什么叫做金融生态?其实金融生态这个概念是在2004年提出的,实际上这是一个仿生学引入了金融领域。用生态来进行研究,金融业可持续地发展,金融生态的概念是指什么呢?是指对于金融生态的特征和规律的系统性抽象。本质反映金融内外不各因素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有机的价值关系。

关于金融生态,有两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就是说金融本身是独立的,与其相联系的外部因素。这是一种观点。

第二种观点,就是说金融生态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金融的内生因素,就是自身的制度和经营能力;另外一部分,是从它的外部来讲,外部分宏观环境,宏观环境就是政治、经济和文化。微观环境指的是制度、信用体系、会计审计体系等,这是金融生态整个简单的概述。

第二部分,我讲一下互联网金融内生要素对于金融生态的影响。如果是从金融生态的内生要素来讲,它是金融的一部分。这一部分,它对于整个的金融生态有什么样的影响?

第一个要看它的功能。它的功能在现有的传统金融功能的基础上,改变了哪些?有什么样的优势?会带来什么样的问题?比如说这种金融新模式的产生,在整个金融生态的内生因素里面起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影响作用?首先它的功能还是投融资的功能。但是在投融资功能的基础上,它提供了一个便捷的服务,效率高的服务。比如说电子支付,另外一个覆盖面比我传统金融要大得很多。因为它通过网络,它解决了摩擦性不对称的问题。

另外,服务的群体不同,传统的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门槛是很高的,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信托,还是我们的私募,以及公募资金等等,无论是投资和融资,总是有一部分人群难以进入服务的领域。但是互联网金融恰恰覆盖了传统的金融机构难以覆盖的群体和区域。就是大家经常提到的普惠金融。

第二个要看模式,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有哪些模式?这些模式对于原有的传统金融的生态有什么样的影响?央行十部委出台的《促进互联网健康指导意见》提到了七大模式,网络借贷、网络支付、互联网保险、互联网基金等等七大模式。这些模式在原有的传统模式的基础上,利用了网络的技术进行了创新,刚才我们杨会长也提到了保险,比如说我们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指导意见里面,专门提到了互联网保险,最近我们有一个新的保险模式,相互保险。这是一种保险业的一种创新。它更回归了保险原始的功能。

第三个就是风险,互联网金融还是金融,风险还是它的核心特征,但是这个风险和我传统的金融风险有什么不同?这是对于原有的金融生态产生了一种影响?实际上,在我的研究过程当中,我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有一个新的认识,我们传统金融机构一直在谈监管。监管是什么?监管是防范系统性的风险,防范系统风险最终的目的,也就是说它的终极目标是保护社会的稳定。防范风险不是我的终极目标,防范风险的终极目标是维护社会稳定。

传统的金融机构在产生风险后,有传导的机制,比如说一个机构发生了问题,是否能够系统性的风险,系统的风险是否产生危机,危机最后导致社会不稳定。它这种传导机制非常清晰,但是到了互联网金融这种创新模式的时候,你可以发现一个机构出现问题,不会引起系统性的风险。所有的互联网金融,假如说所有的金融平台都跑路了,都倒闭了,我们的金融业不会发生系统性的风险。为什么国家这么重视?出台了各种规章和规章以及监管的政策,就是说一个机构不会产生系统性的风险,不会产生金融业的风险,但由于覆盖的人群,没有风险承受能力,没有风险认知能力,因此易直接进入社会不稳定,这个风险是互联网金融它本身的特征。这个特征对于传统金融的生态里面,对于风险的认知,风险的防范提出了一个新的命题。

第四个是价格。最近于欢案件,大家很关注的,这个条件里有一个是高利贷的问题,一个是催收的问题。民间借贷的价格远远高于传统的价格,这种价格到底有什么影响?导致我们应该规范它还是不规范?本来我们是利率市场化,发挥市场的机制,促进金融公平竞争。反过来我们看民间接待,它的利率实际上一直是市场化的双方约定利率,也可以不约定利率,只要你的利率在司法保护的范围之内,就会受到司法保护。我就司法保护。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是司法保护不保护的问题,不是合法不合法的问题。互联网金融的价格在整个的原有金融生态里面,我们怎么去看待这个问题,在整体利率市场化的发展驱使下,民间借代的利率,互联网金融的利率应该怎么去看待它?

第五个是金融结构。互联网金融实际上改变了传统的金融结构,金融结构里面包括五大部分,机构、工具、市场和制度,以及文化意识。在这个竞争结构的里面,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全方位结构创新,市场发生了创新,工具发生了创新。它是一个重新把传统金融机构的要素全部碎片化,进行了通过制度合同的嫁接进行了一个组合,这就是互联网金融的特点。

第三部分,讲讲互联网金融外生要素,对于金融要素的影响,当时我怎么都表述不清楚,我这里面所说的外生要素是什么?就是互联网金融跳出原有的金融之外对金融的影响。

比如制度的层面,互联网机构的出现,把我们的制度,可以说在原有的制度基础上,促使了国家出台了新的制度,而且背后的理念已经发生了变化,互联网监管突出了一个行为监管,互联网监管是多层,多主体的。比如说我们央行等10部委出台的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指导意见是10个部委,还有银监会出台的互联网网络借贷信息这种业务活动的办法是多层进行监管的。

首先,在横向是多头,在纵向上是多层次,中央一级是执行的行为监管,地方一级实行的是微观的监管,这就是说在制度的层面发生了变化。

其次,信用体系,我想说两个方面:它对于我们整个的信用体系有了一个促进的作用,以及它在做信用评价的技术和方法,提出了一种创新的方式,比如说大数据这种信用的体系评价。

第三,就是法律,上面的制度和法律它是不同的,制度包括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外在制度实质上是法律,内在制度是习惯、文化和传统。法律又带来了新的变化。

第四,监管体制发生了变化,这是说互联网金融的出现,使得金融生态的外在因素发生了变化。互联网金融对于区域金融生态的影响,这里面我想谈一下,也就是说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对于区域金融有什么样的影响?

这需要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功能是否和这个区域的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相匹配?其次,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在这个区域是不是能够有效地控制?再次,互联网金融对原有金融机构的影响,在本区域内能不能有效地嫁接?其中第三点是最重要的。如果这三个方面处理好了,功能能够充分地匹配,它的风险特性,这个区域能够有效地控制。另外,互联网金融能够和传统金融互相协调,互为补充,达到最大的优化。互联网金融在这个区域,在整个产业的发展过程当中,它就能够贡献它应有的作用。 

反之,会给这个区域经济带来了负面影响。

这就是我今天整个从互联网金融的角度谈金融生态,也就是说产融新生态的解读,谢谢大家!

(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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