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叔”康有为和“房奴”蔡元培

投资快报 梁云风
2017-04-23 00:31

中国人有所谓的安居乐业和安土重迁,一个人如果发达了十有八九是要买房置地的,有了房产,也就有了定力。中国人对房子和土地的热爱是几千年来的基因沉淀,但是房产真正成为频繁交易的资产,也就是说不仅仅是用来住的,还是作为一种资产持有的,还要等到中国的近代化开始以后。

根据历史学者唐博的研究,清代中期以来的近代化浪潮,推动了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在沿海一些通商口岸出现了近代意义上的早期房地产概念。也就是说,我们住了几千年的房屋,在城市化的浪潮中进入了市场的流通领域后,成为获取超额利润的载体。从理论上说,在中国的城市化过程中,你越早进入这个领域持有物业,你就越有可能成为房地产红利的获得者。

读民国史,从持有房地产物业出发,有两个人物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个是康有为,一个是蔡元培。他们都曾拥有丰厚的收入,但在如何处理财富,在对待房地产物业方面,他们是截然不同的态度,这也就导致了他们不同的生活状态和结局。用今天的话说,康有为和蔡元培应该分别叫“房叔”和“房奴”。

康有为:谋家有术

康有为在历史上留名是因为一手操办了清末的维新运动,从事业上说,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失败者,从百日维新到后来的保皇,从来没有得到主流社会的认可。但从积累家业来说,他的“成功”却超越了不少人的想象。学者余世存对他的评价是“谋国不成,谋家有成”,可谓一针见血。

康有为对待商业是积极的,1888维新失败后,康有为逃到海外就建立起了“保救大清皇帝公司”,也就是我们说的“保皇会”,入会者,都需要交纳2元的会费,用作宣传、通讯、办报的资本,并集资开矿,兴办工商企业。从此康有为有了巨大的资源,可以在商场上驰骋。在地产上小试牛刀是在他1906年访问墨西哥的时候。当时他带着各地华侨给他的捐款,本来是准备到墨西哥投资银行的,但当时墨西哥城正在筹款修筑有轨电车,康有为看到了有轨电车经过的地方土地的升值机会,大量购置电车轨道经过之处的地产,不久,这些地价就上扬了好几倍,最终这一投资得到十多万银圆(墨洋)的赢利。

1913年56岁的康有为因母亲去世结束了15年的流亡生涯回国,此时国内革命风起云涌,他作为一个保皇党已经落伍了,但他在自家的理财方面却大展身手。在广东士绅邓华熙等人的联名请求下,民国广东政府将被清朝抄没的康氏家产并加发官产还给了康有为。

由于康有为时常辗转于上海广州,上海在一战期间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快速发展的刺激下,开始呈现国际大都市的欣欣向荣气象,商人的嗅觉比一般人敏锐,康有为也看到了上海房地产升值的巨大潜力。资本贵在积累与增长,康有为非常清楚这一点。1916年,康有为决定定居上海,他卖掉了广州的房产,在上海买入地皮。这笔投资颇具眼光,没过多久,上海的地皮飞涨,康有为大赚一笔。接着他又投资交通干线附近的房产,依然获利颇丰。

1921年,64岁的康有为在上海愚园路自购地皮10亩,建造了一座中西合璧的花园豪宅,取名“游存庐”,内外富丽豪华,即通称的康公馆。此后,康有为的房地产投资开始走出上海,游走在全国各地有升值空间的城市。除了康公馆在市区,他还在上海郊区杨树浦建“莹园”,在杭州建“一天园”,在青岛买“天游园”,这三座别墅,据说占地分别为15亩、30亩、9亩。其中“莹园”建成后便卖给别人,属于短线投资项目。当时的上海、杭州、青岛人满为患、寸土寸金,房价遥遥领先于其他大城市,投资这些城市的房产,让康有为成为名副其实的“房叔”。

客观地说,康有为是个财商非常高的人,除了地产,他还通过古董文物的交易赚钱,甚至利用自己的名声,卖文售字也获利不少。这也让他得以安享晚年。因为善于经营地产生意,康有为晚年的生活算得上钟鸣鼎食。有人推算,康有为回国后的14年间,康家每年花费不下2万银元,折算成今天人民币80万元。能承受得了这么大的一个摊子,放在今天,确实是“房叔”的做派。

蔡元培:不置产业

与康有为对地产的热衷不同,蔡元培一生履行他的诺言“不置产业”。从道德角度,他这种风范直至今天,仍被人称赞。子曰:“无恒产而有恒心,惟士为能。”后人将蔡元培誉为廉者风范,“士”之楷模,实不为过。

但从生活的角度,蔡元培一生未购房产,虽未有后悔,却有遗憾。

1935年9月7日,在蔡元培虚数70岁前夕,他原在北大的同事胡适、王星拱、丁燮林、蒋梦麟,学生赵太侔、罗家伦等人联名写信给他:“我们知道先生为国家、为学术劳瘁了一生,至今还没有一所房屋,所以不但全家人租人家的房子住,就是书籍,也还分散在北平、南京、上海、杭州等地。因此我们商议这回献给先生的寿礼,是先生此时最缺少的一所住宅,藏书的房屋……我们希望先生把这所大家献奉的房屋,用作颐养、著作的地方,同时也可看作社会的一座公共纪念物……”

一生搬家多次,做了几十年租客的蔡元培经过慎重考虑,答应了这一提议,但可惜的是最终因抗日战争的爆发而未能实现,从此,他再也没有机会拥有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1937年10月,蔡元培搬到上海华山路寓所,一个月后南下香港躲避战乱,直至1940年3月5日病逝。去世时,蔡元培穷困潦倒,曾任武汉大学首任校长的王世杰回忆说:“蔡先生为公服务数十年,死后无一间屋,无一寸土,医院药费一千余元,蔡夫人至今尚无法给付,只在那里打算典衣物以处丧事,就连入殓时的衣衾棺木,还是商务印书馆的王云五先生代筹的……”生无所居,死无所葬,蔡元培虽然死后享有哀荣,但留给家人的,却是一个惨淡的家!

一辈子租房,不知道叫蔡元培“房奴”合不合适?

康蔡二人财商不同

诚然,康蔡二人有很多的不同,比如他们的社会口碑不同,康有为不修私德,爱嫖娼狎妓;蔡元培重视私德,主持北大时还组织“进德会”。但从经济的角度看,二人最大的不同是财商。这也就能解释,从房产看,蔡元培为何会沦落到一生靠租房安家的地步。

从收入看,蔡元培从前清到民国,一直身居要位,并不缺钱。蔡元培任北大校长时,月薪600多元,相当于今天的四五万元。这个时候在北大图书馆当管理员的毛泽东月薪8元,即让他感激不已。再根据《1918~1900年北京社会状况调查》显示,1920年代初,一户四五口之家庭的伙食费每年大约需要132.4元,亦即每月11元可维持日常生活(陈明远:《文化人与钱》,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14、35页)。如果要买房呢?据《晨报》1925年11月30日刊载的北京城区部分住宅出售广告可知,新街口积水潭西河岸一套有20间房的洋楼售价3500元,以蔡元培当时的工资半年即可。你能想象今天在北京三环内半年买一套房工资得有多高吗?

而且,蔡元培和康有为一样,并不缺赚钱的能力和机会。除了薪俸,靠一支笔,也能够挣到丰厚的收入。比如蔡元培既是民国文化出版制度的开创者,也是受益者,民国作者的版税收入大多在15%左右,名气大的如胡适、鲁迅可以高达25%,而蔡元培则享受过30%的高版税。

事实证明,财富的管理能力很重要,你如果不能让资金转化为资本,让钱生钱,再多的钱也在口袋里捂不热。财商包括两个方面:既要有创造财富及认识财富倍增规律的能力(即价值观),又要有驾驭财富及应用财富的能力。

蔡元培的问题在于,他能赚钱而不会花钱。

和康有为一样,蔡元培花钱也是大手大脚的。蔡元培对钱没有什么概念,和一般的穷酸文人不同,他不拘小节,爱花钱,爱请客。这对于居家来说,当然不是好事,据说他的第一任妻子就曾因为丈夫乱花钱对他非常不满。蔡元培的儿子蔡新怀也说,父亲置业并不困难,后来不仅没有置业而且没有积蓄的原因是,收入多,支出也多,主要支出除购买中外典籍外,还用来捐助社会公益事业及接济有困难的亲友、学生。

有了钱,如果不能投资、不会规划,再多的钱终究也将四散,因为生活中总有你没法预料的风险:裁员、天灾人祸、生老病死。康有为式的投资,不管是房产还是其他,至少是为自己规避风险,增加未来的可能性。

当然,如果把赚钱和花钱的能力再抽象一点,那就是聚财之道和散财之道。今天我们讨论康有为和蔡元培的房子,并不是号召大家向康有为学习买房,向蔡元培挑刺。正如学者傅国涌所说,“如果仅有聚财之道,拥有富可敌国的财产,而不会善用散财之道,充其量不过是个面面团富家翁,一个钟鸣鼎食之辈”,但如果没有聚财之道,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又靠什么装下你兼济天下的雄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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