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中共中央决定:石泰峰同志任宁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李建华同志不再担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石泰峰出生于1956年9月,系山西榆社人,法学硕士、教授。1982年9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同年继续在北大攻读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到中央党校从事法律教学研究,2002年开始担任中央党校副校长。2010年9...

4月26日,中共中央决定:石泰峰同志任宁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李建华同志不再担任宁夏自治区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另有任用。
石泰峰出生于1956年9月,系山西榆社人,法学硕士、教授。1982年9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同年继续在北大攻读法律专业研究生,毕业后到中央党校从事法律教学研究,2002年开始担任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0年9月,石泰峰调任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1年后升任省委副书记;2014年6月以省委副书记身份兼任苏州市委书记;2015年12月升至代省长;2016年1月担任省长至今。
就在中央宣布任命之前的4月24日,石泰峰仍在江苏主持召开了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了《关于加快江苏政务服务网建设的实施意见》,研究《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听取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行配套激励情况的汇报。
在苏州和江苏担任领导期间,石泰峰面临的任务“一以贯之”,即在中国经济体量第二大的江苏,如何用好科技创新这个主要抓手促使全省产业从中低端向中高端转型升级,以及如何追求绿色、生态发展,使江苏在成为改革开放的”领头羊“之后如何继续扮演转型升级的“风向标”。
而在经济大省多年的工作经历,也将为他此番“主政”宁夏提供经验。
石泰峰简历:
石泰峰,男,1956年9月生,汉族,山西榆社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
1974年5月—1975年9月 山西省榆社县大寨公社知青;
1975年9月—1977年7月 山西机床厂技工学校学习;
1977年7月—1978年9月 山西机床厂第五车间工人;
1978年9月—1982年9月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2年9月—1985年7月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基础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1985年7月—1990年6月 中央党校法学教研室教师(其间:1987年11月—1988年11月挂职任河北省宁晋县委副书记);
1990年6月—1992年9月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副主任(其间:1991年9月—1992年9月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进修);
1992年9月—1996年3月 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法学室主任(1995年11月教授);
1996年3月—1999年1月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副主任;
1999年1月—1999年10月 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
1999年10月—2000年12月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0年12月—2001年7月 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1年7月—2002年2月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组织部部长、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年2月—2002年4月 中央党校副校长兼政法教研部主任;
2002年4月—2010年9月 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0年9月—2011年8月 江苏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8月—2011年9月 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
2011年9月—2011年12月 省委副书记、省委组织部部长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1年12月—2014年6月 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4年6月—2015年11月 省委副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苏州市委书记;
2015年11月—2015年12月 省委副书记、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5年12月—2016年1月 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6年1月—2016年11月 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兼省委党校校长;
2016年11月起 省委副书记、省长、省政府党组书记;
2017年4月,宁夏自治区党委委员、常委、书记;
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
(编辑: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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