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和专栏|“一带一路”应高度关注风险管理

21世纪经济报道 李致鸿 北京报道
2017-05-08 14:59

“一带一路”无疑已成为本世纪最举世瞩目的项目,它不仅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国际责任意识,更体现了东方传统文化中和合共生的智慧。“一带一路”的重要思想基础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即国际社会发展到了今天,绝对和对立的思维模式难以为继,弱肉强食的时代也已过去,面向未来,互利共赢将成为世界发展的主基调,交流合作将成为基本模...

“一带一路”无疑已成为本世纪最举世瞩目的项目,它不仅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大国的国际责任意识,更体现了东方传统文化中和合共生的智慧。“一带一路”的重要思想基础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即国际社会发展到了今天,绝对和对立的思维模式难以为继,弱肉强食的时代也已过去,面向未来,互利共赢将成为世界发展的主基调,交流合作将成为基本模式,而“一带一路”则是探索与实践的形式与载体。

就“一带一路”的大背景,尤其是发展的初期而言,“投资”与“交流”是主要形式,然而,“一带一路”沿线大多为发展中国家和转型国家,经济基础薄弱、政治局势动荡、民族宗教林立、种族冲突不断,在当前和未来相当长时期内,将对“一带一路”的投资与交流构成巨大挑战,因此,有针对性地构建“一带一路”风险管理体系,特别是发挥保险的作用至关重要,因为,没有一个安全、稳定和可预期的环境,投资和交流就没有了基础。

保险是典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实践,作为一个个体是难以独立地承担和管理风险的,因此,现代保险制度应运而生,通过保险基金的形式,形成了一种基于风险管理的命运共同体,不仅体现了人性中互助友爱的光芒,也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管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目前,“一带一路”战略已经进入全面铺开的阶段,为此,应高度重视并利用保险机制的作用,为“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保驾护航。就现阶段的具体情况而言,应当注重六大领域。

(一)海上保险

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组成,“海丝路”沿途跨越东盟、南亚和阿拉伯国家三大经济体,30多个国家,人口近40亿,GDP总量达16万亿美元。而我国作为全球第一大贸易国,30 多条海上航线可以通达世界150个国家的1200多个港口,海上通道承担着我国对外贸易90%的运输量。因此,“海丝路”是目前世界上商业航运最繁忙、经济价值最高昂、战略地位最重要的海上战略通道,也是风险最高的通道。线长面广是“海丝路”地理的最大特点。“海丝路”航线长达9000-13000多公里,商船如此长距离航行往返一次需60-80天,且需要跨越的岛屿、海峡和水道众多。航线通过的苏伊士运河、霍尔木兹海峡和马六甲海峡更是地势险要、情况复杂。此外,大国博弈与秩序之争带来的战略挑战、领土主权争端引发的现实风险、沿线地区及国家的内部风险等,都给海上丝绸之路的推进带来风险。

2015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贸易总额达到9955 亿美元,占贸易总额的25.1%,与相关国家合作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50多个。因此,在发展“一带一路”战略过程中,应高度重视海上运输风险,通过船舶保险和货物运输保险,可以有效分散在跨境货运中面临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为企业开展跨境投资贸易合作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与服务是最基本的业务。以中国人保集团为例,2014年承保的进出口货物保险金额超过1.5万亿元人民币,承保远洋船舶保险金额共计3343亿元人民币。为国家相关重大贸易提供了坚实保障。

(二)基础设施保险

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研究预测2015年至2030年间,“一带一路”地区的基础设施缺口将达到20万亿美元。目前的数据资料显示:“一带一路”拟建和在建的基础设施规模已达到10400亿元,投资集中在铁路、公路、机场、水利等项目建设,其中,铁路投资近5,000亿元,公路投资1,235亿元,机场建设投资1,167亿元,此外,港口水利投资1,700亿元。,截至2015 年9 月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的57 个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3059 份,新签合同额591 亿美元。随着“一带一路”战略进入全面铺开的阶段,针对基础设施、跨境通道、资源能源以及生产贸易等领域的投资力度将显著增强,大量的建设工程将在沿线国家(地区)上马。

同时,基础设施建设与一般的商品、劳务输入有着巨大差异,由于其存在投资金额大,周期长、收效慢,不确定因素多。“一带一路”途经国家众多,涉及诸多安全因素与国内政治因素,也必然关系到别国境内的宗教、民族和社会问题。因此,一带一路基础设施建设在多重因素的作用下,风险更加聚集。工程保险,包括完工保险等,能够为基础设施项目风险提供较为全面的保障,如建筑工程保险是以承保土木建筑为主体,在整个建设期间,对由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造成保险工程项目的物质损失、第三者责任和列明费用损失提供保障。此外,保险公司在提供保险的同时,还将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风险管理服务,确保有效控制风险。

(三)劳务人员保险

在实施“走出去”的开放战略过程中,不仅包括商品、资金、技术走出去。而且也包括劳动力“走出去”。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对外劳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不仅每年都保障有数以几十万计的劳务对外输出,而且这个数量还以年均 7.2% 的速度在增长。随着海外劳务人员数量的不断增长,人员分布范围不断扩大,涉及国家的情况更加复杂,我国海外劳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发生风险的几率也在不断增高。同时,我国海外劳务人员主要分布在亚非地区,而这些地区往往又是安全风险事件高发区域,大大提升了劳务人员在海外的意外风险系数。

据报道,2007年至2011年5年里我国海外劳务人员发生的风险事件共122件。仅2012年新年伊始,就发生了苏丹29名中国筑路工人被劫持,2名中国工人在埃及开罗被当地武装人员绑架等。风险事件主要分为政治风险事件、经济风险事件、社会文化风险事件和自然或意外风险事件。政治风险事件如国家局势动荡,恐怖袭击往往会给劳务人员带来严重的人身财产侵害,甚至是死亡,而大多数社会文化风险事件和经济风险事件,大多只会给劳务人员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为了解决存在的问题,降低劳务人员海外风险,可以通过投保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可以有效分散海外劳务人员的自然灾害、社会经济风险。,同时,我国的保险公司还对海外劳务人员提供紧急救援、遣返费用等保障。

(四)责任保险

近年来,到海外投资的企业数量及投资金额都大幅增加、我国企业已成为国际投资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数量、投资金额、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的同时,各种风险也伴随而来,比如金融风险、法律风险、社会责任风险等,尤其是发生社会责任风险的可能性不断加大。我国企业由于社会责任方面的直接或间接原因导致海外项目失败的事例较多,社会责任风险已经成为我国企业海外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目前企业“走出去”面临的社会责任风险主要集中在劳资关系、人权、环境、腐败和商业贿赂等领域。

造成企业社会责任风险的外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企业社会责任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性的运动,各国政府和公众高度关注社会责任;二是企业社会责任的泛政治化倾向,使社会责任正在成为国家之间利益博弈的工具;三是国外一些机构、媒体经常对中国“走出去”企业遭遇的社会责任问题进行大肆渲染,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走出去”企业的国际形象。因此,通过投保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等,可以有效帮助企业规避在海外业务中面临的各种责任风险。同时,在处理各类责任保险的案件过程中,保险公司会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五)出口信用保险

投资与贸易合作是“一带一路”战略的重点内容。预计未来十年,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相关国家的年贸易额将达到2.5万亿美元。但不容忽视的是与快速增长的出口额同时存在的是日益增加的海外欠款,外贸企业国外应收账款被拖欠的情况严重。同发达国家企业一般只有0.25%-0.5%及国际平均的1%左右的的坏账损失率相比,我国外贸企业的坏账率超了5%,使外贸企业不堪重负。根据商务部统计,我国外贸企业的海外欠款大约为1000亿美元,而且每年还以150亿美元的数量递增。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国际欠款问题,将给我国的国际贸易发展带来巨大压力,同时,也将成为“一带一路”战略的潜在威胁。

由于外贸企业业务经营活动的特殊性,信用风险已成为外贸企业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之一。许多外贸企业财务状况恶化,乃至倒闭都是缘于存在大量的呆账、坏账,切实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已成为我国外贸企业的当务之急。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以鼓励本国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贸易,开拓海外市场为出发点,为出口商和银行承担由于进口国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外汇管制、进口管制和颁布延期付款等)和进口商商业风险(包括破产、拖欠和拒收)而在出口收汇和出口信贷等业务上遭受的收汇损失的一种政策性险种。从国际实践看,大多数国家是通过出口信用保险制度,为本国的国际贸易的收汇风险提供保障,目前,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规模不断扩大,为6.3万家出口企业提供了4540.2亿美元的风险保障。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面,特别是建立针对相关地区和领域的信用风险管理服务体系。

(六)投资保险

数据显示,2014 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为 1029 亿美元,在短短 12 年时间内增长了近 40 倍。而随着 9 月份商务部颁布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对境外投资确立“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模式,业内人士预计,我国未来五年境外投资的增速将保持在 10% 以上。截止2016 年7 月,中国在“一带一路”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已达到511 亿美元,其中对这些国家能源矿产、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投资并购日益活跃,由此带来的风险也在增大。虽然我国境外投资的交易数量与金额保持显著增长的趋势,但是失败率也一直高居不下。同时,海外工程项目往往动用资金巨大、运营周期长,项目建设涉及政府政策、合同执行、雇佣当地人员、大型设备运输、原材料采购等诸多事件,东道国政治、经济市场的轻微扰动和自然灾害都将影响到项目进程,造成巨大损失。

2007 年国内流动性过剩,商业银行市值提高,在次贷危机初期海外金融资产开始贬值,内地优质的金融公司因此去购买国外价格相对便宜、资产回报率又可能较高的金融资产。然而,随着次贷危机影响的不断扩大,雷曼兄弟公司申请破产,我国许多金融机构也因持有雷曼的股券导致了巨大的损失,给我国金融机构的投资海外敲响了警钟。之前,利比亚政局动荡也给我国的海外投资带来巨大损失,我国在利比亚承包的大型项目一共有50个,涉及到合同的金额是188 亿美元,按照当前汇率换算,仅此一项就造成计人民币 1233.28 亿元。

海外投资活动面临着很多复杂的多变的不确定性因素,所以更容易遭遇风险,有由于自然气候变化和地理环境问题造成的自然灾害风险;有因为汇率波动造成经济损失的外汇风险;还有与投资东道国的政治、社会等有关的,非投资者所能够加以控制的政治风险等等。与我国蓬勃发展的境外投资相比,境外投资保险的发展较为滞后。由于其政策性保险的特点,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的境外投资保险发展相对滞后,除了少数政策性金融机构外,有的是通过多边投资保护协定的相关规定进行风险保障,并没有专门的境外投资保险机构。因此,我国需要依托保险业,建立“一带一路”专门的投资保险机构,如“一带一路”投资保障基金,与亚投行形成有机互动,共同推动并保障“一带一路”投资环境的提升与完善。 

从目前的情况看,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等纲领性文件的推动下,各个领域的企业纷纷行动,积极参与到构建“一带一路”的战略行动中,呈现出热情高、行动快、项目多、投入大的特点,但与此同时,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对风险管理和保险重视不够,特别是缺乏顶层设计,缺乏风险和保险意识的宣导和普及,缺乏对风险转移与保险安排的刚性要求,为此,建议从六个方面加强相关工作:

一是将风险管理,特别是保险机制作为一项制度性安排纳入“一带一路”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一方面是要求“走出去”企业增强自我风险防范意识,特别是投资金额大、周期长的项目。另一方面要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和保险制度,为“走出去”企业排忧解难,解决后顾之忧。

二是加大对装备出口、营运责任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相关险种的支持,鼓励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出口企业在国内投保出口货运险,对保险公司的国际化业务给予适当的税收减免优惠,对大型保险公司“走出去”相关业务的考核放宽短期盈利要求等,引导更多国内保险资源投向“一带一路”建设。

三是支持具备一定资本实力和良好商誉的中资保险公司在“一带一路”经济带劳务输出、承揽境外工程项目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营业性机构,逐步建立健全国际化的经营服务网络,增强我国境外保险服务规模与实力。

四是扩大与丝路带区域内保险监管机构的交流合作,重点在市场准入、监管政策、信息交流等方面加强协调并共享信息,既为保险企业“走出去”营造公正、公平的外部环境,又有效防范风险跨行业、跨境传递。

五是鼓励国内保险企业加大与丝路带区域内国家骨干保险企业的沟通联系和务实合作,增强我国保险业对沿线国家的专业引领能力,扩大我国在丝路带区域的综合影响力。同时,倡导建立“一带一路”巨灾保险基金和投资保障基金,加强区域保险行业的交流与合作。

六是探索保险机构与银行机构在海外信息共享、业务互动、机构共建等方面的银保合作机制,进一步畅通“走出去”企业的投保渠道,强化保险对“走出去”企业的落地服务能力。

(作者供职于人保财险)

(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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