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就广州基金收购爱建集团连发问询函、监管工作函

21世纪经济报道 辛继召 深圳报道
2017-06-05 20:55

据爱建集团公告称,6月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爱建集团下发问询函,要求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简称“广州基金”)披露要约收购资金来源、增持计划及后续安排、收购资格合规性等10项内容。上交所并对爱建集团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核实披露广州基金要约收购对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的影响。

6月3日,广州基金披露对爱建集团的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拟通过部分要约方式取得爱建集团30%的股份,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35%的股份,并取得公司控制权。(参考:《控制权之争升级:爱建集团7问要约收购 广州基金回应收购资金全为自有》

对于本次要约收购的事前审批,上交所表示,由于爱建集团下属控股和参股公司分别持有信托和证券的金融牌照,因此要求广州基金核实本次以取得控制权为目的的要约收购,是否需要取得金融主管部门的事前或事后批准。广州基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符合相关股东资格规定,取得相关批准是否存在实质障碍,并就此作出风险揭示。

对于本次要约收购的资金来源,上交所表示,广州基金注册资本为31亿元。以要约价格18元/股计算,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为77.6亿元。摘要披露称,本次收购所需资金来源于收购人自有资金。请披露公司目前持有现金情况,后续资金安排是否须通过融资安排解决;如是,请具体说明融资方式和最终出资方。

对于于本次要约收购的一致行动人,上交所要求披露广州基金及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其他直接、间接持有爱建集团股份的情况;本次拟要约收购爱建集团股份,是否存在受第三方委托安排,代为持股的情况。以及,后续36个月内,是否计划在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转让所持爱建集团的实际权益;是否计划将所持爱建集团权益直接或者间接转让至第三方。

此外,上交所表示,广州基金一致行动人华豚企业前期披露称,拟增持爱建集团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但摘要显示,要约收购拟由广州基金实施并将取得爱建集团的控制权。请披露本次收购爱建集团主要实施方发生调整的主要考虑。

对于同业竞争问题,上交所要求披露广州基金、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公司从事的业务,说明上述主体与爱建集团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潜在的同业竞争。

对于增持计划及后续安排,上交所要求披露有无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爱建集团股份的具体计划,及重新调整或改变爱建集团主营业务的计划,有无改选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调整爱建集团资产的计划。

爱建集团于近期披露的《关于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声明公告》称,已有实名举报人向相关部门举报华豚企业增持爱建集团股权中涉嫌信息披露严重违法违规、涉嫌内幕交易等情形。上交所要求根据《收购办法》有关规定,向广州基金一致行动人华豚企业核实并披露是否存在前述情形,是否影响收购人资格。

对于本次要约收购的风险因素,上交所要求参照A股市场已实施的主动要约,充分提示本次收购可能无法取得目标比例股份及控制权的风险;结合可能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事前审批等因素,充分提示本次主动要约可能无法实施的风险;爱建集团目前因重大事项待公告,公司股票处于停牌中。请充分评估并提示爱建集团停牌对本次收购的影响。

上交所称,广州基金拟利用自身的金融行业运作经验和优势资源,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请详细说明金融行业运作经验和优势资源的内容,及促进上市公司稳定发展的具体计划和安排,并作风险提示。另外,根据摘要,本次要约价格为18元/股,请结合前期你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取得爱建集团股份的价格,说明本次要约价格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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