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重拳治理旅游乱象 取消定点购物

21世纪经济报道 文静 云南报道
2017-06-06 11:58

这可谓云南省旅游市场有史以来最严厉的重拳出击。

云南旅游正处在整治的阵痛中。

继《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下称《措施》)于4月15日施行以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多个旅游目的地获悉,不少景区景点团队游客有所减少,旅游定点购物场所被取缔。丽江一度成为投诉重灾区,该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和仕勇说,如果再不正确引导旅游行业发展,丽江旅游发展的前景堪忧。

据了解,该《措施》共7个方面22条,从斩断灰色利益链条、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加强导游人员管理、提升景区服务质量等方面重拳整治旅游乱象,力争用一年时间让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实现根本好转。

22条新规第一条就明确“取消旅游定点购物”,彻底斩断支撑“不合理低价游”发展的购物店与旅行社和司陪人员之间形成的灰色利益链条。来自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的信息显示,目前,昆明旅游市场上有70%-80%的旅游购物店已经关门,剩下还在经营的旅游购物店,基本都位于旅游景区、景点内,都已经严禁接待团队游客。

早在今年2月的云南省政府常务会议上,云南省副省长陈舜就提到,云南旅游市场整治的重点有三个:所有不合理低价游产品下架;切断行业灰色利益链条;建立完善行业服务规范。4月由云南省政府印发的《措施》,可谓该省旅游市场有史以来最严厉的重拳出击。

4月15日启用的2017年版《云南省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境内旅游合同”第2条写明,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组团社指定购物场所、安排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组团社的导游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甲方购物、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行为;同时,第2条也明确,“组团社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团社根据旅游者的要求可安排自由活动、自由购物时间,但不得指定购物场所或带旅游者进入指定的购物场所”。

该合同范本由云南省旅发委和云南省工商局联合制定。

此外,旅行社与游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购物项目或另行安排付费项目,也涉嫌违规。根据22条《措施》,旅游合同不得附加购物条款和另行约定购物事项。旅游合同约定的及行程中安排的项目,项目费用必须计入合同总价;行程中出现合同总价外的项目(需要游客另行付费的),均属于另行安排自费项目行为。

《措施》规定,包价旅游合同中或之外,不得赠送包含有购物或隐含有购物行为的产品(如赠送隐含有购物的景区景点、休闲游览参观点、花市、参观表演、参观商品生产流水线等),不得通过赠送产品变相安排或诱导游客消费,从中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此次整顿还对省外社直接操作云南行程安排购物予以制止。昆明市旅发委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按照《行政处罚法》《旅游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旅游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管辖。因此,省外旅行社直接操作云南行程,应当遵守云南出台的“22条新规”,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丽江市今年推出了红黑榜制度,将诚信守法的旅行社和有关人员纳入红榜,通报表扬以资鼓励;将因违反《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旅行社,纳入黑名单给以通报以示警戒,并在丽江市旅发委官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就第一期公布结果来看,包括丽江白鹿国际旅行社导游张宇荣膺“全国导游大赛金奖”和“最佳风采奖”在内,红榜共4起,包括西部假期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游客、丽江市国投旅行社古城口停车场2-15-4号散客营业网点、中国国际旅行社花马街W1号散客营业网点以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等违法行为多达10起。

丽江市旅发委的统计数据显示,1-4月,该市共接待海内外游客936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4%。

今年2月出台的云南省全域旅游创建实施方案也将市场监管全域强化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方案中提出要把旅游市场环境治理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范畴;建立具有综合职能的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警察、工商旅游分局、旅游巡回法庭以及有关联合治理机制(1+3+N)。争取到2020年,云南省接待海内外游客总人数突破6亿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8500亿元,旅游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10%以上。

(编辑:骆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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