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派集团子公司被平安银行起诉提前还贷,大股东乐视担保

21世纪经济报道 辛继召 深圳报道
2017-07-27 08:15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诉称,其经调查发现,作为担保人之一的酷派集团一家附属公司已出现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将严重影响借款人的经营及履约能力,故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港上市的酷派集团(02369.HK)的一纸公告,或令乐视再陷资金风波。

7月27日早,酷派集团公告称,近日接到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诉酷派集团附属公司宇龙计算机通信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即为“借款人”)、两家附属公司及单一最大股东之实益拥有人及其联系人(合称“担保人”)的民事起诉状。

其中,公告所称“单一最大股东”,即是乐视,此前乐视以30亿元控股酷派集团。

2015年6月28日,乐视以21.8亿元代价持有酷派17.90%股权;2016年6月17日,乐视再以10.47亿港元(约9亿元人民币)代价增持酷派股份至28.90%,成为酷派第一大股东。2016年8月5日,乐视创始人贾跃亭获任酷派董事会主席及提名委员会主席。

该事件起因,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诉称其与借款人分别于2016年2月16日及2016年8月29日签订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和《贷款合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向借款人贷款8000万元,贷款期限截至2017年8月15日止。担保人分别与原告签订了相关的担保合同,为借款人于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或贷款合同项下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

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诉称,其经调查发现,作为担保人之一的酷派集团一家附属公司已出现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将严重影响借款人的经营及履约能力,故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包括:判令借款人立即向原告偿还贷款本息共计8000万元,判令借款人向原告支付实现债权的部分律师费人民币15万元,判令担保人对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由借款人及担保人共同连带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去年,酷派集团业绩出现下降。5月31日,该公司在两次延后发布之后公告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经审核的业绩。2016年实现收入约79.94亿港元,同比减少45.5%;毛利约3.57亿港元,同比减少77.54%;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42.1亿港元,同比上年盈利23.25亿港元转亏。

4月21日,酷派集团公告,截至3月31日经营亏损约为4.6亿港元,并预计今年上半年经营亏损会扩大到6-8亿港元,相比去年同期经营亏损1.628亿港元大幅扩大。

酷派集团于3月31日停牌后迄今未复牌,停牌前收盘价为0.72港元。

(编辑:曾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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