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获“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荣誉称号
近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一年一度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在今年的评估中,广州市的总体排名位列前三甲。其中,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级指标下,广州市排名全国第一。广州市法制办表示,作为省会城市,这一评估报告反映出广州乃至广东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稳步提高。
中国地方法治政府评估项目至今已五年,评估体系的框架结构和一级指标基本保持稳定,目前的指标体系包括8个客观指标和1个主观指标。分别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反映主观评价的一级指标有1项,即“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
本次评估报告显示,在全国参评的100个城市中,广州市的总分排名第三。广州市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这八个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级指标下,广州市得到98分,排名全国第一;2016年该指标同样排名全国第一;2015年排名全国第二。报告称,这反映出广州市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鉴于广州在2013-2017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持续名列前茅,在近日举行的"法治政府高峰论坛"上,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联合授予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荣誉称号。
广州市法制办介绍,近年来,广州市紧紧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扎实工作,开拓创新,政府职能转变逐步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行政决策制度基本健全,政府立法质量稳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改进,行政监督力度持续加大,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逐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
(来源:南方+,记者:刘冠南,实习生高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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