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监察对象总人数99.7万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峰 北京报道
2017-10-20 14:08

10月19日下午,出席党的十九大的北京代表团在人民大会堂北京厅对境内外记者开放团组讨论。新华社记者向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张硕辅代表提问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进情况。

张硕辅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北京市委对此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改革试点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坚定、审慎稳妥推进,深入推进组织和制度创新,经过准备成立、转隶组建、融合磨合三个阶段,目前已经全面完成了改革试点的各项任务。

张硕辅说,一是建立了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市区两级都成立了监察委员会机构,市区两级人大依法任命了监察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实现了监察委员会和同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促进人员融合。市区两级将纪委的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并赋予其相应的监察职能。对城市副中心建设等重大项目市监委派驻了监察专员。各区向乡镇派驻了监察室、向街道办事处派驻了监察组,把监察延伸覆盖到各行业、各部门和基层。

二是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全市对六类监察对象进行了摸底和登记,确认总人数为99.7万人,比改革前增加了78.7万人,使每个监察对象行使的公权力都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是坚持了内涵式发展。市区两级本着精简高效原则,整合资源、调整结构、盘活存量,做到了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并实现了执纪监督和执纪审查、依法调查相分离,在内部机构设置上实现了相互制衡。

四是构筑了规范内部运行和纪法衔接的制度体系。为了规范监委的内部运行和工作磨合,实现监委与党委部门、人大政协机关、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的协调衔接,制定了36项制度,把执纪与执法贯通起来,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表现出来,使试点工作有章可循。特别是对全国人大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流程试点期间,全市留置了46名对象,都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目前工作顺畅

在19日上午举行的党的十九大新闻中心第一场记者招待会上,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杨晓渡说,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立国家监察委员会,这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杨晓渡说,在党委领导下,纪委和监察委合署办公,反腐败的力量更集中了,反腐败覆盖面更宽了,纪委和监察委的责任更重了,工作也会更加有效。

(编辑:何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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