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回售34次的“10中钢债”终于兑付了!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玉敏 北京报道
2017-10-24 14:36

历时2年,经历了高达34次的延期回售登记的“10中钢债”终于在近期悄悄兑付了。

10月23日,评级机构中诚信发布的《关于终止对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的公告》显示,中钢股份于2017年10月17日发布《2010年中国中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7年》,称“10中钢债”付息兑付日为2017年10月20日。经与中钢股份沟通,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10中钢债”已完成兑付事宜,且中钢股份无其他经过中诚信进行评级的债券,故决定终止对其的信用评级。

这也意味着,历经两年、多次公告回售登记延期的“10中钢债”终于兑付了。

据悉,中钢股份于2010年10月发行了该期债券,本期债券规模为20亿元,由中钢股份母公司中钢集团提供担保,期限为5+2年,即第5年投资人回售选择权。投资人回售申请开始日为2015年9月30日,此后中钢股份发布了共计34次回售登记延期的公告,此后知道2017年10月17日才确定了兑付日。

至于本次兑付的资金来源,市场纷纷猜测是国企结构调整基金。2017年8月8日,中钢股份旗下上市公司中钢国际发布的《关于股东股份质押》公告显示,中钢集团、中钢股份分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办理了质押相关手续,其中中钢集团质押了1.01亿股,中钢股份质押了1.83亿股,分别占42.89%和45.06%。质权方均是国企结构调整基金,质押原因为可转债借款担保。

近几年,由于钢铁行业低迷,加上该公司激进投资、激进扩张等因素,最终债务危机爆发。与此同时,担保方中钢股份母公司也一样陷入了债务危机。

直至2016年9月,中钢集团下属子公司中钢国际发布公告称:“在国家政府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在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钢集团的债务重组方案正式获得批准。”

2016年末,中钢集团债委会主席行中国银行发布的消息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进出口银行和浦东发展银行等六家银行与中钢集团正式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对本息总额600多亿元的债权进行整体重组。

根据中行公告,中钢集团整体债务重组方案具体包括债务重组方案和业务重组方案两大部分。债务重组方案采取“留债+可转债+有条件债转股”的模式,按回收风险对重组范围内金融债权划分层级,兼顾企业当前和未来发展需要,设计差异化方案并分两阶段实施。

据债委会核查,截至2014年12月底,中钢集团及所属72家子公司的债务总额逾1000多亿元,其中金融机构债务近750亿元,牵涉境内外80多家银行等金融机构。

(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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