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院上线微信小程序:“刷脸”立案、查询送达一键搞定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峰 北京报道
2017-10-27 16:59

10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线“深圳法院诉讼服务”微信小程序,并在福田区法院率先应用。案件当事人或代理律师微信“刷脸”身份认证后,可一键搞定查询案件、预约立案等多项功能,这在全国尚属首例。

“深圳法院诉讼服务”小程序是深圳法院破解送达难“顽疾”的持续创新尝试。9月26日,深圳法院微信服务号“深圳法院诉讼服务”上线,成为全国首例微信“刷脸”法律文书微信送达平台;27日,以深圳盐田区法院为试点,完成全国首例诉讼文书的微信送达。

针对线下送达耗时费力、司法资源浪费等痛点,“深圳法院诉讼服务”微信服务号此次嵌入微信小程序,提供更多功能组件,使诉讼流程更加智慧高效。深圳中院科信处工程师冯剑文介绍,后续还将探索网上交换证据、网上开庭、预约阅卷等智慧法院建设。

微信小程序+服务号 直击诉讼流程“痛点”

近年来,送达难成为制约民事审判公正与效率的“顽疾”。法律文书线下送达不仅存在确认信息环节繁琐、送达环节容易被恶意躲避、接收人配合度弱、邮寄送达成功率低等瓶颈,还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增大诉讼成本,严重削弱法院的司法效率和司法权威。

深圳法院试水微信服务号与小程序构建的法律文书送达和案件信息查询平台,直击送达难、案件透明度低等“痛点”。案件当事人或代理律师通过微信“刷脸”完成身份认证,法律文书送达可一键完成接收。

整个流程操作便捷,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线下签署微信号为诉讼文书送达地址后,即可用于案件一审、二审、再审(含申诉、申请再审),以及执行程序送达诉讼文书,无需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再次确认。

线上身份认证可通过微信关注“深圳法院诉讼服务”,进入身份识别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后,进入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脸部识别,不到两分钟,身份识别即可认证完成。随后即可通过法院微信服务号接收法律文书,使用法院小程序查询案件进展、预约立案等信息。

深圳法院微信服务号和小程序,构建起法律文书微信送达和案件信息查询等多种功能,不仅可以第一时间向当事人推送立案、分案、开庭等案件流程节点信息,还可以接收立案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

小程序大大提高办案效率

2017年7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应当提供并确认接收民事诉讼文书的传真号、电子信箱、微信号等电子送达地址。即从法律层面确立“微信”等同于传真、电子邮箱等电子送达机制的法律地位。

冯剑文介绍,微信“刷脸”送达法律文书需要进行两个验证:一是生物活体检测,通过唇语和声纹等方式验证摄像头前是一个真实的人;二是人脸成像识别,把摄像头拍摄的照片、身份证照片和身份证号码与信息查询中心的照片进行比对,判断是否同一个人。

微信“刷脸”使用了腾讯优图的Face ln人脸核身技术,用户仅需要上传自拍视频或照片,再与需要验证的身份证照片或留底照片进行比对从而核验身份。目前,该技术的准确率已达到99.80%,曾多次在国际权威人脸识别比赛LFW、Mega Face中刷新世界纪录,并已在公安政务、安全监管、金融、社保、直播等领域中广泛应用。

微信送达平台上线,极大地提高了法院与当事人的沟通效率,精准的微信消息推送技术及电子签章技术,解决了当事人及代理律师签收电子送达文书、获取案件办理进度等困难问题。

冯剑文称,微信服务号与小程序构建的法律文书微信送达平台,提升送达效率,有效缩减诉讼审判期间的耗时,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大幅减轻当事人成本、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此外,微信送达法律文书可复制性强,可在更多法院微信公众号落地,将极大提高法院智慧化水平,便利法院、诉讼当事人、代理律师的文书送达和接收,助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

业内人士认为,“深圳法院诉讼服务”微信服务号和小程序构建的法律文书送达和案件查询系统,承接管辖区两级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对全国法院的微信送达和案件查询实践有着实际的标杆和推动作用。

冯剑文介绍,未来,深圳中院还将通过微信小程序开发更多功能组件,如:网上交换证据、网上开庭等,并在诉讼服务、司法公开、移动办公、队伍管理等领域进行更深度的智能化探索。

(编辑:耿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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