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注意啦!你在香港买的保险,明年起通通要交管理费!
昨天中午,大大君刷朋友圈时
香港保险经纪的一段话引起了我的注意
大意是 ▼
自2018年1月1日起,香港保险业监管局将向保单持有人收取保费管理费,费率按时间从0.04%到0.1%递增。
详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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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消息
大大君第一反应有点意外和惊吓
这到底是几个意思?
原来呀早在9月末
香港保险业监管局就已发布消息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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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从2018年1月1号起按照《保险业条例》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征费,初期的征费率为每保单年度保费的0.04%,并循序渐进调整至0.1%。每张保单须缴付的征费设有上限。
南都记者了解到,除获法例豁免的保单外,保费征费适用于所有新造或现行的人寿保险及一般保险(例如旅游保险、汽车保险、财产保险及家居保险等)保单,其中法例豁免征费的保单包括再保险保单、专属自保保险公司承保的保单、海运、空运及货运业务的保单。
那么,将以何种方式进行保费征收呢?
南都也为此询问了有关人士。据了解,为减低对投保人的影响,香港保监局会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引入征费。
首阶段征费期: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征费率是0.04%。
● 以整付保费或年化保费10万港元或以上的人寿保险保单为例,投保人每保单年度最多只须付40港元;
● 每年保费500万或以上的一般保险保单,征费上限为每保单年度2000港元。
第二阶段: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征费率是0.06%;
● 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征费率是0.085%;2021年4月1日以后,征费率是0.1%。
香港保监局也提醒保险消费者保险公司会透过不同渠道(例如保单周年报告),向投保人解释相关安排。投保人可联络所属保险公司,了解其保单的征费详情。如果投保人没有按法例缴付保费征费,香港保监局可向其施加最高5000港元的罚款,亦可循民事程序追讨欠付的征费。
我 们 都 知 道
赴港购买保险的深圳居民数量庞大
那么,此次为何要征收管理费用?
对于此次征费,香港保监局行政总监梁志仁表示,保监局作为独立于政府及业界的监管机构,长远而言必须财政独立并收回运作成本。保监局会审慎运用财政资源,并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引入征费,尽量减低对投保人的影响。
● 说到香港保监局
大大君可要好好介绍介绍——
公开资料显示,香港保监局自2017年6月26日起从保险业监理处接手规管保险公司,并将于两年内,透过设立法定中介人发牌制度,直接规管保险中介人,为投保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保险业条例》赋权香港保监局,透过投保人缴付的保费征费、保险公司缴付的授权费,以及向特定服务的使用者收取费用,以长远达致财政独立。
这一改变对投保客户影响大么?
香港资深保险代理人 董超
不会造成很大影响。
● 这是由于——
内地居民到香港买的险种大部分都是长期保险,这类别的保险在首阶段的收费标准是万分之四。
● 一般来说——
一个普通家庭购买一个严重疾病保险,年保费一般在2万-5万港元这个区间,需要缴纳8-20港元的管理费。而且保费征费有上限,10万港元保费以上的保单,管理费的上限是40港元。如果真的有交10万港元保费一年的消费者,40港元的管理费对他们造成的影响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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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在深圳的保险公司资深代理人
肯定会有影响。不过若不考虑其他因素,单单就征收管理费这一个层面来说,这对国内保险市场的影响并不是很大。
● 他认为——
第一阶段的征费率比较低,是万分之四;第四个阶段,征费率是千分之一,管理费在消费者可以接受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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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香港保监局将会加强对保险中介的监管,整治市场混乱、影响客户利益的不良行为以及从业人员的素质。董超认为,这场整治行动,在短期内会影响内地居民来港签单,造成部分保单向内地险企回流,不过从长远来看,是有利于香港保险这块牌子在内地的发展的。
对此,大大君也随机问了
身边几个已经购买香港保险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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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表示还不清楚这个事
个别已经了解的人士则表示
费用微不足道,没什么大不了。
(来源:南方都市报 采写:南都记者 黄玉凤)
(编辑:梁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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