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银监会首谈现金贷监管七大原则:相关整治要求近期“很快”下发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王晓 北京报道
2017-12-01 16:20

“文件很快会跟大家见面,很快。”

现金贷风波后,银监会首次就现金贷、网络小贷监管发声。

12月1日,在银监会近期重点工作通报会上,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在回答记者关于现金贷、网络小贷的提问时表示,此前P2P开展现金贷业务已被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下一步现金贷业务会被纳入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范畴,相关整治要求将于近期形成文件下发。“文件很快会跟大家见面,很快。”

冯燕表示,现金贷业务复杂,涉及机构主题较多,下一步将要按照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多管齐下综合治理。

冯燕介绍,在机构层面,主要从纠偏网络小贷、规范持牌金融机构合作行为、完善P2P现金贷业务监管、打击取缔非持牌放贷机构等四个维度来进行规范。同时将按照问题导向原则,采取负面清单形式管理。

在业务层面,主要降低高息费、打击不当催收、严禁多头借贷、以贷养贷推高杠杆和加强客户信息保护等方面进行规范,从这些方面提出原则性要求和风险底线,尽快遏制现金贷无序增长势头。

冯燕介绍,下一步对于现金贷整治工作有七大原则。

一,要求发放贷款主体必须持有放贷业务相关牌照,对没有经过批准的非法放贷业务和机构要进行严厉的打击和取缔。

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的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当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规定,禁止发放违反利率有关规定的贷款。

三、各类机构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四、各地小贷公司监管部门暂时不得新批网络小贷公司,不得新批小贷公司跨省开展小贷业务。下一步对存量机构和业务将集中进行规范整顿,相关部门也正在制定网络小贷公司风险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要求。

五,各类机构要遵守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使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危机。

六、各类机构应当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共债、欺诈的因素,加强风险防控。特别是多头借贷、重复授信、以贷养贷。

七、要求各类机构要加强客户信息的保护,不得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个人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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