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中国社科院社会政法学部、中国社科院国家治理研究智库举办新时代国家治理高端论坛,并发布《中等收入群体的分布与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战略选择》报告。
“中等收入群体的扩大,不仅具有经济意义的消费拉动作用,而且更加重要的是,还发挥着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理的积极意义。”中国社科院社会战略研究院院长张翼在论坛上说。
根据上述报告,按总人口计算,中国大约有4.5亿多人口属于中等收入家庭。如果将中间收入群体、中上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相加在一起,则大约有6亿人口属于中等收入以上收入家庭。
该报告指出,将家庭人均收入中位数的75%及以下视为低收入群体,将家庭人均收入中位数的76%~120%、120%~200%、201%~350%分别视为中低收入群体、中间收入群体、中高收入群体,则中国目前低收入群体占比重为35%,中低收入群体占22.7%,中间收入群体占19.6%,中高收入群体占14%,高收入群体占8.7%。
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不同阶层之间存在较大的收入差距,所以低收入群体所占比重还比较大,即使将中间收入群体和中高收入群体相加在一起,其和也只达到34%左右。
报告指出,中部地区的中高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占比比较大,低收入群体占比比较小。而中西部地区中高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占比相对较小,低收入群体占比相对较大。
在各省内部居住区位看,居住在市和县中心城区的居民,在中间收入群体、中高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中占比相对较大,居住在农村和乡镇的居民在低收入群体中所占比重较大。
在农民阶层中,只有1.3%的人居于高收入群体,低收入群体占66.9%。
该报告指出,要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要推进个税改革,降低房租水平。
第一,继续提高劳动力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只有人力资本的提高,才最终决定其在市场的就业竞争力。
第二,继续推进个税改革。一方面提高个税的征税税基,另外一方面以家庭人均收入为单位计算税基。在农村和城镇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以及通货膨胀的影响下,税基太低,不利于低收入群体和中低收入群体改善当前的生活水平。在家庭的脆弱化过程中,子女为照顾老年父母或子女而进行的各种花费,就应该考虑减税。只有这样,既可以缓解养老压力,也可以缓解人口出生率急速下滑的压力。
第三,要提振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动力,提升农村与中西部地区等收入群体所占比重。
第四,必须彻底破除农民工流动与就业的体制机制弊端,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不再以户口作为城市基本公共服务配置的标准。
第五,在城镇化过程中,房价和房租的快速上升,限制了劳动者当前收入的净所得。在大城市,农民工消费的25%以上属于租房支出,大学生消费中的35%以上属于租房支出。要缩小收入差距,政府就要调控房价和房租。在刺激经济的时候,要进行政策投入的道德底线评估。要防止收入差距有所控制的同时却扩大了财富占有差距,要防止财富升值形成更大的收入差距,要防止当前经济刺激政策加大未来的社会治理成本。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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