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大学报告警示部分微商假货成风:假减肥药成本几分钱 利润率9000%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朱萍 北京报道
2018-01-10 13:37

微商?危商?

近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城市安全研究中心发布的“新时代法治经济之微商行业假货治理研究报告”指出,一些造假公司勾织制假与售假体系,在高额利润的驱使、监管的空白、熟人关系等多因素的促成下,一毛钱成本的产品通过微商渠道销售获利可达万倍之多。

报告举例称:在2017年8月湖南娄底警方破获的特大制售有毒“假减肥药”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就曾利用微商分销系统,非法获利。案值上亿的百万粒假减肥药,每粒成本却不足一毛钱,利润率高达近9000%。

对于这种行业现象,上述报告分析指出,微商兴起之初就产生售假现象,随着微商行业影响面的扩大和高额利润的驱使,加之微商缺乏必要的市场准入规则及相关部门的监管,用微信朋友圈关系而滋生的微商售假现象屡禁不绝,微商逐渐演变成为假货的“天堂”。

据了解,当前,微商的终端销售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企业基于微信公众号开设微商城的B2C模式;一种是个人基于朋友圈开店的C2C模式,报告认为,这种基于微商B2C模式产生的传销模式曾引起业界的广泛关注,其微商售假的传销性质更加的明显。

此前,在偶然巧合的机会下,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亲历过一次某快消品组织的来自全国各地数百名微商的聚会,气氛非常活跃,每个微商都是激情四溢,对于未来的发展充满着信心,并且希望将这份激情感染周边更多的人。

其中很多人讲述了自己作为一个草根如何成功代理的经验及高回报,当时现场有层级代理级别较高的月入数十万收入,总代理年收入甚至年收接近8位数,而他们更多的是通过微信朋友圈C2C模式代理。

现场多位微商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在微信朋友圈C2C模式下,微商主要表现为以发展代理的方式进行营销的分销商,通过层级代理,不断发展下线, 进行裂变式分销;在层级积累到一定程度后,经营者实际上可以不需要以出售产品获利,直接从下线获取巨额利益。

这种经营模式已接近传销模式了,上级压下级直至代理体系的最后一层,其终端也不再销售产品而是依靠层层代理。不过,在参与上述参与聚会的微商们更愿意强调自己做的是电商渠道。

微商界的“凌教头”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微商与其他事物一样都具有两面性,微商因为能直接到达用户,可以第一直接跟消费者接触,口碑相传,对于一些快消品来说是一个很好的销售路径,如近几年风行的面膜销售很多品牌就是通过微商做大做强的。

根据《2016-2020年中国微商行业全景调研与发展战略研究报告》,美妆、针织、母婴、大健康、农特占据着微商主要市场份额,截至2016年底,微商从业者近3000万人,微商品牌销售额达到5000亿元。

但凌教头也表示,微商创业因为“低门槛、低成本”属性,介入的人员很繁杂,加之虚拟市场失范和监管难,微信作为社交媒体具有一定隐蔽性,同时又存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使得一些微商铤而走险,出现上述售假现象。

上述报告也指出,微商售假出现的最重要原因之一是微商准入机制不完善,如传统电商买卖双方都必须实名登记、缴纳保证金、有信用评价和第三方支付等手段进行约束,开设网店都必须经过平台主办方的相关资质审核。

在此基础上,打假仍一直是传统电商平台的必修课。如阿里巴巴成立了打假特战队。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的一位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该打假特战队创建了一整套基于大数据的“线上追踪”、“线下定位”、“权利人共建”、“24小时全年无休”打假模式。通过大数据模型体系,阿里巴巴分析已被拦截掉的假货信息以及权利人品牌反馈、消费者投诉、5000名互联网志愿者举报、抽检排查等上百个维度信息,绘制出众多打假线索即打假地图,这些线索能使品牌和执法部门追查到线下的制售假货窝点。

不过,微商的模式大多为“去中心化”发展,社交平台很少参与微商交易,买方和卖方都相对较为松散,发布信息缺少第三方审核,准入门槛大大降低,客观上为质量失信,假货横行提供了温床。

当前,微信朋友圈个体微商活跃,从事微商并不要求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也无需向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地址等真实信息,导致其可以肆意的出售虚假产品,而违法成本很低。

总之,当前对微商监管存在管理缺位、执法主体单一、查处难度大、处罚力度小、

缺乏第三方机构的认证与监督也是微商售假治理困境的原因。在业内人士看来,微商治假第一步似乎应该先解决这些问题,先把滋生假货的温床撤掉。

(编辑: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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