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35亿“商票门”:百亿造价PPP项目未明

21世纪经济报道 何晓晴 广州报道
2018-01-19 07:00

“上交所问询函一事充分表明,公司为子公司PPP项目开具票据增信显得很不寻常。这一现象也是不常见的。”1月18日,针对中毅达(600610.SH)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公司开具 35 亿元商业票据事项的问询函公告,一位PPP领域的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

1月17日晚,中毅达发布的一则“关于对新疆中毅达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信的相关公告”称,公司决定与子公司新疆中毅达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中毅达源)协同经营,并共同参与了一PPP项目洽谈,该PPP项目各类批准、批复手续已经办理完结。为了促成项目落地,中毅达源于2017年12月20日向公司申请商票人民币35亿元作为增信条件促进项目洽谈,并承诺本次开具的商票仅限于增信,不得转让。对此,公司同意财务部对中毅达源开具商票35亿元仅限于增信用途。

不过,公司公告一出,上交所当晚即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相关事项。对此,前述PPP专家直言,公司出具35亿巨额票据增信不符合现行资金“穿透”的要求,引来监管关注并不奇怪。

当天,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中毅达证券部,但截至发稿时,公司电话始终无法拨通。

1月18日晚,中毅达公告称,由于问询函涉及内容及回复人员较多,需进一步完善,公司无法在 2018年1 月19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将延续回复问询函。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中毅达面临年报审计的紧要关口,进行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却临阵解甲。此前,公司在去年12月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已审计通过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但当晚,中毅达发布的公告称,该所已明确告知公司,不再作为公司2017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上交所连发六问

据中毅达披露的公告表明,公司出具35亿商票增信的背景主要是,该项目向公司发出的洽谈邀请函的相关要求:需公司派遣相关人员前赴洽谈合作事宜,同时,要求公司出具不低于总造价50%的资金证明。因中毅达主体资格不符合项目条件,但中毅达全资子公司中毅达源主体资格符合该项目要求。经双方友好协商,对方同意中毅达源出具不低于总造价30%的商票作为增信措施。

由此算来,上述项目的造价应为116.67亿元。

然而,蹊跷的是,为什么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本不符合项目条件,反而子公司却符合要求呢?对此,上交所在连发六问的质疑中也提到了这一点。

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中毅达源2016年度及截至2017年三季度末的主要财务指标、目前开展的主要业务、与公司发生的资金往来等情况,并分析说明中毅达源主体资格符合前述PPP 项目条件,而上市公司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记者查询“天眼查”发现,中毅达源成立于2016年7月21日,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为中毅达的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业投资,文化产业投资,旅游业投资,商业投资,环保投资,养老及健康产业投资等。

此外,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还提到,公司本次开具商票的金额为35亿元,为公司2017年三季度末总资产22亿元的1.6倍,净资产12亿元的2.9倍。请公司结合公司财务状况,说明是否具备承兑35亿元商票的资金能力和相关措施。

对此,前述PPP领域的专家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中毅达出具35亿商票增信引来上交所质疑背后,有三点值得密切关注。

“一是作为上市公司,出具巨额的商票增信,中小股东的利益难以得到保证。其中涉及商业票据到期不能承兑的话,面临到还款问题,明显存在风险;二是目前监管部门已对PPP行业出具了系列规范文件,加强监管;三是该项目之所以需要出具增信,说明地方政府给出的条件并不优厚,项目本身解决不了资金问题,此举有‘霸王硬上弓’之势。”

“交易所出具问询函对PPP行业也有警示作用。”该专家表示。

PPP项目疑云

“目前,PPP行业还处于野蛮生长的阶段。中毅达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就现有情况来看,通常PPP项目都是一事一议,需要主体公司和业主方事先沟通好,并谈好条件。双方达成初步同意之后,会在相关条件中设置一些竞争对手达不到或很难达到的条件,再进行招投标。”该专家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该专家称,就主体公司而言,各家情况不一样,资质也各不相同。以上市公司为例,有些上市公司实力比较强劲,可以拿到一些比较优质的项目。有些项目已经有政府背书了,靠本身就可以完成融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中毅达在当晚披露的公告中,并没有提及具体项目本身。公司仅称,采取协同经营模式符合公司现状及发展方向,可以抓住“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发展契机,开展少数民族边贸、PPP项目、特色小镇、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利用地方资源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为上市公司融资,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补充披露该PPP项目的具体名称、招标期限和招标条件、项目洽谈的最新进展,并提供该项目向公司发出的邀请函。

“一般来讲,主体公司在进行招投标时,资金筹措方面主要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商业汇票,二是银行授信。”前述PPP专家表示。“有些上市公司实力雄厚,可以拿到资质比较好的PPP项目。因为有地方政府背书,靠项目本身就可以完成融资,只需要有银行授信就可以了。因为银行方面对公司流水、资金往来都看得比较清楚,出具大额授信也比较放心。因此,就不需要上市公司再增信了。”

事实上,针对PPP行业的乱象,去年11 月,财政部和国资委先后印发了《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两份文件分别从地方政府和央企角度强调防范PPP异化为地方政府新的融资平台和防止推高央企的债务风险,基调一致,目的都是为了规范PPP项目运作,加强PPP领域风险管控,为PPP领域去杠杆。

(编辑:巫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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