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

自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6年10月25日印发并实施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指出将加强医教协同,建立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供需平衡机制。改革医学教育制度,加快建成适应行业特点的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的医学人才培养培训体系。2018年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再次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指出,加快培养大批合格的全科医生,对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目标
《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科医生职业吸引力显著提高,城乡分布趋于合理,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科医生与城乡居民基本建立比较稳定的服务关系,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3名合格的全科医生。
到2030年,适应行业特点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更加健全,使用激励机制更加完善,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5名合格的全科医生,全科医生队伍基本满足健康中国建设需求。
同时将会继续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全科医生待遇。《意见》指出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合理核定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工资水平,使其工资水平与当地县区级综合医院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水平相衔接。
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用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全科医生,地方要根据实际,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其进一步倾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完善绩效工资分配,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设立全科医生津贴。
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费作为家庭医生团队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入组成部分,可用于人员薪酬分配。将服务对象健康状况和居民满意度纳入考核指标,加强签约服务质量考核,考核结果与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收入挂钩,确保签约服务质量。
助力基层医疗
同时《意见》指出,2018年起,新增临床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重点向全科等紧缺专业倾斜。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推进农村基层本地全科人才培养。改革完善高职临床医学、中医学等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教育教学标准与助理全科医生培训标准有机衔接。
合理分配各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名额,扩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规模,并明确指出,力争到2020年全科专业招收数量达到当年总招收计划的20%,并逐年增加。
将全科专业招收任务完成情况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考核,并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
继续开展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毕业后全部纳入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于单位委派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的人员,委派单位应与其签订协议,就培训期间待遇、培训期满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进行约定。
以县级综合医院为重点,加强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建设,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学员住宿条件。严格培训基地动态管理,将全科专业基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作为培训基地考核评估的核心指标。
除此之外,《意见》也明确分级诊疗继续渗透,鼓励二、三级综合医院与辖区内全科诊所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畅通转诊渠道。加强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促进全科诊所规范发展。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意见》指出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于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
总结推广地方成熟经验,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可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并加强考核,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控费方面的“守门人”作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编辑:陆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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