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姚瑶 上海报道
2018-01-25 15:03

继发改委发布“11号令”之后,监管继续推出对外投资新政,近日,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家外汇局七部门联合制定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

1月25日,商务部网站公布了《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该办法为商务部联合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七部门联合制定、发布的,自发布日起实施。

据《办法》,境内投资主体在开展对外投资的过程,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其对外投资情况并提供相关信息;相关主管部门依据其报告的情况和信息制定对外投资政策,开展对外投资监督、管理和服务。商务、金融、国资等主管部门依各自职能依法开展境内投资主体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等工作,按照“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原则,形成监管合力

《办法》要求相关主管部门应对所负责的对外投资进行监督管理,对以下对外投资情形进行重点督查:

(一)中方投资额等值3亿美元(含3亿美元)以上的对外投资;

(二)敏感国别(地区)、敏感行业的对外投资;

(三)出现重大经营亏损的对外投资;

(四)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对外投资;

(五)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对外投资;

(六)其他情形的重大对外投资

《办法》还指出,相关主管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按照“鼓励发展+负面清单”的模式建立健全相应的对外投资备案(核准)办法

《办法》详见:http://images.mofcom.gov.cn/www/201801/20180125100509859.pdf

除上述《办法》之外,发改委的“11号令”即《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中企对外投资在2016年创出了历史高峰后,随着境内监管在2016年底收紧,2017年出现了明显放缓。据商务部1月16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74个国家和地区的6236家境外企业新增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1200.8亿美元,同比下降29.4%,非理性对外投资得到切实有效遏制。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合作稳步推进。二是对外投资降幅逐步收窄,行业结构更加优化。三是企业对外投资并购活跃,境外融资比例高等

(编辑:辛灵)

姚瑶

21世纪经济报道海外部记者。长期跟踪中国企业、机构及个人的跨境投资资金流向,关注全球金融市场动态,还包括东亚地区宏观经济和重大产经新闻。曾多次参与达沃斯论坛和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等大型国际会议报道,曾获2016美国道富集团亚太区金融机构新闻奖年度最佳新晋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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