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姝威质疑宝能高杠杆资金违规,矛头指向浙商银行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张晓玲 ,实习生卢靖阳 深圳报道
2018-01-31 09:46

刘姝威认为,浙商银行系列操作造成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敞口风险达到100%。

继1月30日万科独立董事刘姝威抛出“宝能系到期资管计划应清盘”观点后,宝能系当天进行了澄清,称对到期资管计划清算期进行了延期,此举符合相关法规。

1月31日,刘姝威再次撰文质疑,宝能《澄清公告》中称“与相关方充分沟通协商”,“延长前述资管计划清算期”,“相关方”是谁?没有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谁有权力“延长前述资管计划清算期”?这些行为符合哪些法律法规和规定?为什么没有依法公告“延长前述资管计划清算期”?“甚至连万科管理层都不知道”。

刘姝威认为,宝能旗下的钜盛华作为委托人的七个资产管理计划的杠杆达到2倍,属于高杠杆资金。这部分违规资金正是目前金融市场着力清理的。证监会颁布2016年7月18日起施行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为清理已经进入证券市场的违规资金提供了法规依据。

其指出,浙商银行于2015年11月通过104个理财产品募集132.9亿元,以此作为优先级资金,与宝能投资67.1亿元作为劣后级资金,共同成立华福浙商2015-003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福浙商3号”),杠杆2倍。华福浙商3号将200亿元全部用于100%控股深圳市浙商宝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浙商宝能”)。

浙商宝能将82.9亿元作为劣后级资金用于9个资产管理计划购买万科股份的10.34%;将86.4亿元用于受让四家企业持有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的股份。然后,四家企业将86.4亿元全部转入宝能投资。

刘姝威认为,浙商银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商业银行理财资金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的劣后级资金购买二级市场股票,并且通过受让四家企业持有前海人寿的股权,将宝能投资的67.1亿元劣后级资金全部返还宝能投资,由此造成商业银行理财资金的敞口风险达到100%。

“银监会可以查询宝能投资、浙商银行和前海人寿的会计凭证、银行账户明细对账单以及追踪资金的流转路径,查询结果能够证实上述事实。”刘姝威称。

21世纪经济报道查询,在2015年12月24日浙商银行曾回应:浙商宝能是由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浙商宝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华福证券共同出资设立;浙商银行理财资金投资认购华福证券资管计划132.9亿元作为优先方,仅用于钜盛华整合收购非上市金融股权,不可用于股票二级市场投资,也不作为其他资管计划的劣后资金。宝能投资集团出资67亿元,作为劣后方。浙商宝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作为普通合伙人;浙商银行一向秉承合规、合法、安全的原则办理各项业务,浙商银行的理财资金有充分的安全保障。

此外,刘姝威还指出,宝能旗下的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物流”)正在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亿元;钜盛华持有深业物流的72.59%股份。截至2017年9月,深业物流为宝能、钜盛华及其关联企业的债务合计97.71亿元提供担保,其中部分债务用于资产管理计划,购入万科 A 股票。

截至发稿,宝能方面尚未对上述质疑进行回应。

(编辑:骆轶琪)

X

分享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