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丨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乡村振兴的关键

21世纪经济报道
2018-02-06 07:00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月4日由新华社受权播发,这是中央一号文件第15次瞄准三农问题,但与以往不同的是,今年一号文件主要是为了贯彻十九大部署的乡村振兴战略。

党的十九大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十九大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来安排。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一号文件认为,当前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主要表现在: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农业供给质量亟待提高;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比较突出,乡村发展整体水平亟待提升;国家支农体系相对薄弱,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繁重,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等等。

针对这些问题,一号文件提出了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等。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该文件有两个部分值得重视,首先,文件要求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这与当前中国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一脉相承的,就是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转变。

其次,就是要求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造就更多乡土人才。除了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之外,文件提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与此同时,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比如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等等。

当然,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工程依然是乡村治理与制度建设,文件提到,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与此同时,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2018年是贯彻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消除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开端,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属于开端的开端。这是因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乡村这个短板必须置于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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