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补贴政策落地:补贴下调,技术标准提高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纪伟 北京报道
2018-02-14 21:37

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新能源乘用车按照现行新能源补贴政策的0.7倍进行补贴。

2月1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部委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纯电动乘用车的补贴普遍减少,并进一步提高了新能源车电池密度的要求。

《通知》公布了2018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具体施行标准,同时公布了新政策施行前的过渡期。自2018年2月12日起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新能源乘用车按照现行新能源补贴政策的0.7倍进行补贴,主要针对以下三点来调整和完善补贴政策。 

第一提高技术门槛要求。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鼓励低能耗产品推广。不断提高燃料电池汽车技术门槛。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2017年目录内符合调整后补贴技术条件的车型,可直接列入新的目录。有关部委将根据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产业发展、推广应用规模等因素,提前研究发布2019年和2020年关键技术指标门槛。

第二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合理降低新能源客车和新能源专用车补贴标准。燃料电池汽车补贴力度保持不变,燃料电池乘用车按燃料电池系统的额定功率进行补贴,燃料电池客车和专用车采用定额补贴方式。鼓励技术水平高、安全可靠的产品推广应用。

第三分类调整运营里程要求。对私人购买新能源乘用车、作业类专用车(含环卫车)、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民航机场场内车辆等申请财政补贴不作运营里程要求。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调整为2万公里,车辆销售上牌后将按申请拨付一部分补贴资金,达到运营里程要求后全部拨付,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与此同时,《通知》的附件给出了最新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方案,具体来看本次补贴对地方补贴没有要求,其单车最高补贴调整为10万,依然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另一方面,燃料电池货车依旧是重点扶持对象,轻型货车给予30万每辆,重型货车给予50万每辆的补贴。

在技术门槛方面,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质量能量密度门槛标准有所降低,要求不低于115Wh/kg,而在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方面,有所调整,对其进行分类补贴,总体标准有所提高不得高于0.4Wh/km·kg。其他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要求不超过8kWh。

新方案较之以往也有较大变化,比如,纯电动车续航小于150公里的,将不再享有补贴,新方案对续航里程的区间划分也更细致,续航里程在400公里或以上的,能获得5万元的补贴,续航里程在250公里(含)至300公里(不含)之间的,补贴为3.4万元,以往续航里程达到这一区间的新能源车已经能享受最高的4.4万元补贴,而续航里程在300公里(含)到400公里(不含)的,可以享受4.5万元补贴。

此外,百公里电耗的要求也有所调整,调整为按整车整备质量(m)不同,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Y)应满足以下门槛条件:m1000kg时,Y0.0126×m+0.45;10001600kg时,Y0.0045×m+12.33。同时,补贴系数调档细分,百公里耗电量(Y)优于门槛0(含)-5%的车型按0.5倍补贴,优于门槛5(含)-25%的车型按1倍补贴,优于门槛25%(含)以上的车型按1.1倍补贴。

(编辑:周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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