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审委上任以来,IPO通过率一直处于较低的状态,而部分被否的IPO公司在IPO遇阻之后又意图通过并购重组登陆资本市场,对此证监会在2月23日晚间以问答的形式进行了表态。
证监会表示,如企业在申报IPO被否决后拟作为标的资产参与上市公司重组交易,在监管时将区分交易类型,对标的资产曾申报IPO被否决的重组项目加强监管。
具体而言,对于重组上市类交易(俗称借壳上市),企业在IPO被否决后至少应运行3年才可筹划重组上市;对于不构成重组上市的其他交易,我会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重点关注IPO被否的具体原因及整改情况、相关财务数据及经营情况与IPO申报时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动及原因等情况。我会将统筹沪深证券交易所、证监局,通过问询、实地核查等措施,加强监管,切实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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