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发布:从“安全”到“推进” ,计划开工6-8台核电机组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杨悦祺 深圳报道
2018-03-08 23:23

一位核电企业人士表示,“政策来了,FCD(第一罐混凝土浇灌日)的脚步近了”。

3月7日国家能源局公布《2018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到积极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6-8台机组。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核电领域的代表、委员们也对核电发展提供了建议。

与前两年不同,《指导意见》对于核电发展态度悄然改变。2016年和2017年核电政策的关键方针均为“安全发展核电”,而2018年调整为“稳妥推进核电发展”。

中广核集团3月8日在官方平台发布名为《春》的文章。一位核电企业人士也表示,“政策来了,FCD(第一罐混凝土浇灌日)的脚步近了”。

再提新开工项目

稳妥推进核电发展是今年的主旋律。

《指导意见》提出,落实“核电安全管理提升年”专项行动要求,进一步提升核电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在运核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在建核电工程安全质量可控。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开工建设一批沿海地区先进三代压水堆核电项目。

落实到具体项目层面,《指导意见》指出积极推进已开工核电项目建设,年内计划建成三门1号、海阳1号、台山1号、田湾3号和阳江5号机组,合计新增核电装机约600万千瓦。

其中,三门1号和台山1号机组分别是AP1000机组和ERP核电机组在全球的首堆。虽然这两台机组也在《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到计划建成的项目中,但因为是首堆,为保证安全性,在多个环节中工期一拖再拖,。

此外,同样在2017年计划建成名单中的还有同为AP1000机组的海阳1号机组。据了解,1月4日,三门、海阳核电厂1号机组首次装料工作专家会召开。正在等待核准装料的批复。

在核准方面,《指导意见》指出,积极推进具备条件项目的核准建设,年内计划开工6-8台机组,也在预期之中。

根据核工业“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我国核电运行和在建装机将达到8800万千瓦”。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在运核电机组共37台,运行装机容量达到3580万千瓦,在建核电机组共20台,装机容量为2299万千瓦。继2015年核准8台新建核电机组后,2016年中国未核准新的核电项目。虽然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17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指出,“年内计划开工8台机组”,但未见实施。直到12月底,中核集团位于福建省霞浦县的示范快堆工程开工,成为2017年内唯一开工的项目。

初步测算,若要达到目标,未来几年尚需要开工建设24-27座百万千瓦核电站。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院长罗琦也建议国家在进一步加强对核电安全监管的基础上,按照规划目标尽快启动并有序核准核电项目,保持每年6-8台新机组的开工速度。

一位能源领域研究人士分析,此次《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开工建设一批沿海地区先进三代压水堆核电项目”,这与2016年“继续推进AP1000依托项目建设,抓紧开工大型先进压水堆CAP1400示范工程,适时启动后续沿海AP1000新项目建设”和2017年“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核电项目建设,按程序组织核准开工”的表述相比显然积极很多。“基本延续去年的猜测,如果三门1号、海阳1号机组能够实现建成投产,对于同是AP1000机组的海阳3、4号机组、徐大堡1、2号机组、陆丰1、2号机组显然是利好。另外,在三代中,山东荣成两台国核示范CAP1400机组和从AP1000改用华龙一号的漳州核电。”

核电消纳入文件

推进核电建设之外,摆脱核电消纳困境,也正式进入国家能源局今年的工作指导文件。《指导意见》提出,继续推动解决部分地区核电限发问题,促进核电多发满发。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2月发布的《全国核电运行情况(2017年1-12月)》显示,年内,37台商运核电机组累计发电量为2474.69亿千瓦时,约占全国累计发电量的3.94%;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7108.05小时,设备平均利用率为81.14%。

据了解,2017年,包括红沿河、宁德、福清、昌江、防城港在内的五个核电基地的8台机组因电网要求发生停机停运、降功率的情况,设备平均利用率低于70%。

核电消纳问题一直是一块“心病”,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也多次呼吁,要解决核电消纳问题。

2017年,多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提案,建议明确核电按基本负荷运行 , 实现核电多发满发,并加强跨省区电网通道建设和利用,推动核电集中跨区送电,保障核电消纳。

未来中国还将有一大批核电机组接近投产,投产后,核电消纳将面临新一轮的考验。

在核电机组之外,《指导意见》还提及“继续实施核电科技重大专项,建设核电技术装备试验平台共享体系,加快推进小型堆重大专项立项工作,积极推动核能综合利用”。

(编辑:骆轶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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