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股份IPO成功过会 10家“三类股东”幸运大闯关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谷枫 北京报道
2018-03-13 15:33

3月1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相关机构处获悉,今日IPO上会的企业文灿股份成功过会。其过会的特殊意义在于这是第一家未清理三类股东且成功过会的新三板企业。

事实上,文灿股份在2017年12月7日完成预披露更新,也是所有三类股东企业中申请上市最早的。

“文灿股份预披露更新后,便一直在按照证监会的要求穿透核查三类股东,这个还是用了一定的时间的。“一位接近文灿股份的人士向记者透露。

具体来看,文灿股份(832154)的股东结构中有 10 家 " 三类股东 ",合计持股比例为 3.63%,而完成这些股东的穿透要求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

此次文灿股份过会,九泰基金这一在新三板投资规模靠前的公募基金公司或是最大赢家。

九泰基金于2015年9月参与文灿股份定向增发,九泰基金管理的5只专户资产管理计划合计持有文灿股份300万股,占IPO发行前总股本的1.82%,为文灿股份持股比例最高的“三类股东”。

一位九泰基金的人士告诉记者:“根据证监会对“三类股东”的核查要求,九泰基金积极配合文灿股份等企业进行“三类股东”的核查工作,今天文灿股份的过会意味着困扰新三板发展两年多的“三类股东”问题得以解决,更是对于未来公募基金、券商资管等机构投资者参与新三板投资提出了明确的示范作用。”

文灿股份也是证监会明确了“三类股东”IPO 审核标准后的首家过会企业,这说明,只要符合证监会的要求,“三类股东”便不是问题。

但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对文灿股份过会成功不宜盲目乐观。就目前的核查情况来看,证监会并非放行全部“三类股东”,如果拟上市企业“三类股东”存在问题 ,其IPO进度或仍将遭遇巨大的不确定性。

 

延伸阅读:证监会有关三类股东审核的标准

2018年1月12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中对新三板挂牌企业申请IPO时存在“三类股东”的监管政策做了说明,具体如下:

一是基于证券法、公司法和IPO办法的基本要求,公司的稳定性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明确性是基本条件,为保证拟上市公司的稳定性、确保控股股东履行诚信义务,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不得为“三类股东”;二是鉴于目前管理部门对资管业务正在规范过程中,为确保“三类股东”依法设立并规范运作,要求其已经纳入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三是为从源头上防范利益输送行为,防控潜在风险,从严监管高杠杆结构化产品和层层嵌套的投资主体,要求存在上述情形的发行人提出符合监管要求的整改计划,并对“三类股东”做穿透式披露,同时要求中介机构对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人是否直接或间接在“三类股东”中持有权益进行核查;四是为确保能够符合现行锁定期和减持规则,要求“三类股东”对其存续期作出合理安排。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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