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马秀山: 重组国家知识产权局 助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21世纪经济报道 夏旭田 ,钟华 ,刘洋 北京报道
2018-03-14 07:00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国务院将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

方案指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是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为解决商标、专利分头管理和重复执法问题,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中国将把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

重组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后者也是此次机构改革方案中提出要新组建的部门。

根据方案,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是,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商标、专利执法职责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

本次机构改革重组国家知识产权局旨在解决哪些问题?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如何?存在哪些问题?带着这些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下称《21世纪》)专访了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秘书长马秀山。

减少多头管理与重复执法

《21世纪》:在你看来,此次机构改革为何要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

马秀山:主要目的在于整合资源,提高行政效率。

此次机构改革主要是把商标和专利这类工业产权整合在一起。而在此之前,这些领域由于多头管理,存在着管理效率低下,政出多门,重复执法等现象。从另一个层面讲,这也反映出中国政府更加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在知识产权制度演进过程中,主要分为工业产权和版权两个大类,工业产权主要包括专利和商标等内容。一般来说,商标是产品的名片,而专利是产品的芯片与内核。专利与商标一内一外存在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将内外整合起来有利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同时,本次机构改革还整合了质检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某种意义上,这也是一种商标权保护,属于工业产权的一种。比如说,法国波尔多的葡萄酒、茅台酒、阳澄湖大闸蟹等产品需要这类保护。

此外,对于专利里的外观设计、“立体商标”等方面的内容,新机构也有望进一步加强保护。

《21世纪》:请你谈一下国外机构的设置,以及“分头管理”会带来哪些后果?

马秀山:美国设置的是专利商标局;日本设置的是特许厅;其他发达国家中,英国是专利商标和版权合在一起的,叫知识版权局;德国和法国也是如此,专利和商标也是在一起的。至少在工业产权领域,统一监管是一个国际通例。

我国此前商标是在工商总局里的,工商总局设有专门的执法大队,一般来说主要查处假冒商标等违法经营活动;而在专利方面,我们又有专利局,从中央到地方局形成一套执法队伍,主要打击侵犯专利行为。

在很多案例中,不法行为既侵犯了正规企业的商标权,又侵犯了专利权,但由于分头管理,难以形成监管合力。所以此次改革指出,商标、专利的执法职责将交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来统一承担。

分头管理在企业申请确权、寻求救助上也存在诸多不便,比如企业申请专利需要去找专利局,申请商标得去找工商局,在权利遭到侵犯后也往往辗转于不同管理部门之间,这提高了企业确权、维权的成本。

《21世纪》:新组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放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面来管理,如何看这一权属归类?

马秀山:工业产权是和市场密切相关的一种产权,是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商标为例,商标减少了消费者的搜寻成本,可以使消费者根据口碑直接选择相关商品,降低信任成本的同时,有利于市场秩序的良性竞争。

工业产权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市场经济赖此才能公平竞争、有序竞争。为了鼓励创新、推动企业与市场的良性发展,需要在市场监管的大框架下纳入对工业产权的保障。

专利布局

反映中国经济进步

《21世纪》:有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国内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8件,这是一个怎样的水平?

马秀山:从人均来说,因为中国人口众多,与日本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还是有一定差距的。这需要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目前,中国国内专利申请方面非常活跃,这为中国在全球布局专利提供了一个巨大的分母基础。当然国内的专利质量有待提升,不过现在先解决有没有的问题,下一步再解决好不好的问题。

《21世纪》:在你看来,为什么中国越来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马秀山:在科技领域有一个说法: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源泉,知识产权是创新的动力。

从发展阶段上看,过去中国的发展依靠廉价的要素成本,可能在知识产权、创新等方面存在短板,但进入新时代以后,中国将更加注重高质量的发展,知识产权必然会被提升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在很大程度上,专利申请的重点方向像是一个“温度计”和“晴雨表”:某一产业发展壮大,这方面的专利就会多起来了;哪个领域在收缩,这个领域的专利就会少一些。比如在信息产业、通信等领域,中国密集布局,它反映了未来产业发展的方向,也反映了国家经济技术进步的“刻度”。

《21世纪》:目前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现状如何?

马秀山:在立法上,中国在短短几十年内走过了发达国家上百年的历史。但在执行过程中,还有很多要完善的地方。

比如在执法力度上,此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坚持的是“填平原则”,即原告受到多少损失,被告给你补齐,这类补偿性赔偿是不利于保护的。因为知识产权的侵权成本很低,很多侵权方都认为“逮住了我就把钱交了,逮不住我就蒙混过关”。而在实践中,鉴于原告举证困难,维权成本是很高的。

现在需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现在,专利法正准备引进欧美国家所实施的“惩罚性赔偿”,即要求侵权方翻倍赔偿,这有利于对知识产权侵权形成震慑力。

(编辑:陈洁,如有建议意见请联系:xiaxt@21jingji.com,chenjie@21jing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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