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拟出台《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鼓励机构设首席数据官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玉敏 北京报道
2018-03-16 16:41

近年来,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业务快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客户数据、交易数据、外部数据等海量数据。数据已经成为银行的重要资产和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数据价值,用数据驱动银行发展,提高银行经营质效,具有重要意义。

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数据治理,银监会于3月16日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并正式对公众征求意见。

银监会表示,《指引》旨在引领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数据治理。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数据治理纳入公司治理范畴,并将数据治理情况与公司治理评价和监管评级挂钩。同时,银监会还明确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制度性探索,结合实际情况设置“首席数据官”。

银监会也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数据应用嵌入到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全流程,有效捕捉风险,优化业务流程,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实现数据驱动银行发展。突出强调数据加总能力建设、新产品评估要求,有效评估和处理重大收购和资产剥离等业务对数据治理能力的影响。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指引》以“应通过数据治理有效实现数据价值”为主线,起草过程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统一性与广泛性结合原则。多数银行数据管理职能分散在不同部门,容易出现职责分散、权责不明的情况,需要进行统一管理。同时,数据治理是系统工程,从下至上,应做到人人有责、层层把关。《指引》旨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完善数据治理架构,统一全面管理银行数据,并要求从数据采集员、部门负责人、高管层到董事会,所有相关人员都对数据治理负相应责任。

二是普适性与特殊性结合原则。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种类众多,各机构差异较大。为适用不同机构,《指引》充分考虑条款的弹性,以底线要求为主。对于部分已有更高标准的银行,如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则明确要求其遵循更高标准。

三是引导性与主动性结合原则。数据治理涉及面广,投入成本较高,持续时间较长,成果显现较慢,客观上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形成多重压力。因此,《指引》旨在发挥监管引领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开展数据治理。同时,《指引》强调通过机制设置,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性,自觉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各环节中加强数据应用,提升数据治理效率。

(编辑:周鹏峰)

李玉敏

21世纪经济报道金融版块资深记者。致力于把晦涩的金融术语“翻译”为大家听得懂的人话,无意间也发现自己具有逗比的段子手潜质。曾经的理想就是“当一名记者”,现在希望将记者这一职业做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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