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哥廷根大学教授于晓华: 乡村振兴的出发点 是“治理有效”

21世纪经济报道 王海平 北京、南京报道
2018-03-17 07:00

中国现代化的过程就是一个城市化的过程,更是一个农业人口不断缩小的过程。

与此同时,考虑到农业的季节性、高风险等特点,从世界各国尤其是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应以家庭经营为主,因为只有这样才能缓冲季节性和对抗高风险。由此可见,中国的小农经济还会长期存在。

一直关注、研究世界农业和农村的德国哥廷根大学农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系教授于晓华就此表示,乡村振兴,要有历史的耐心,不能操之过急。

如何实现乡村振兴,乡村发展的动力机制是什么,面临哪些挑战?3月16日,正在北京访问的于晓华教授接受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独家专访。于晓华先后在中国、日本和美国求学,现在在德国工作,拥有农业经济学和人口学双博士学位。

于晓华

乡村振兴路径:20字箴言

《21世纪》:中央在现阶段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你如何理解?

于晓华:现阶段提出乡村振兴的长期计划,是适逢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问题解决的背景下一个政策路线的大转变。传统意义上,中国农业政策的核心关注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但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高速发展,粮食连年丰收,进口扩大,物质生活极大丰富,农户外出打工普及,农民收入(已过1.3万元/年)连年增加。那么,农业发展的下一步关注点是什么?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增长要从追求量转变为追求质。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中央提出“乡村振兴”。今后中央会把农民追求更好生活质量,农村变得更美,农村社会更加文明,城乡一体化发展作为政策的追求目标。

《21世纪》:你认为“乡村振兴”应如何实施?

于晓华:中央为乡村振兴提出了20字箴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 这既是中央对乡村发展很好地区经验的积累,也是为乡村振兴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目标。这20字之间存在一些逻辑关系。如果要为乡村振兴设计一个路径,我认为它的出发点应该是”治理有效”。

传统的农村社会是一种结构比较松散的熟人社会,要进入纪律严明,组织严密的现代社会,这需要有效的治理;由村干部或者乡村能人把农民组织起来,改变生活方式,到城里打工,或者在乡村发展产业,同时保障乡村的“生态宜居”。

有了“治理有效”,才能“产业兴旺”,然后才能“生态宜居”。这三点满足了,“乡风文明”和“生活富裕”也自然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乡村振兴的“马达”:特色产业

《21世纪》:你怎样理解“乡村振兴”中的动力机制?

于晓华:乡村振兴的基础就是经济发展,这就需要产业兴旺。这就是为什么在中央的政策中,“产业兴旺”被放在了首位。这是乡村振兴的“马达”。

现代工业文明要求从业者有良好的组织纪律性,淡化个人之间的关系,这样才便于组织实现大规模生产。尽管随着城市化的推进,传统乡村社会秩序开始瓦解,但乡村社会在传统意义上还是一个熟人社会,要促进乡村发展,就要依靠党组织或者某些能人领导,因地制宜,来发展区域特色产业,使传统农业社会过渡到工业社会。

《21世纪》:既然产业是乡村振兴的“马达”,那么发展产业需要注意什么?

于晓华:乡村振兴中,产业兴旺在政策中排在首位,足见产业发展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性。

我认为,产业发展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首先,中国各地区域发展差异很大,各地有自己的特色文化和产业,这就要求产业发展要因地制宜,具有区域特色; 第二,农业是一个季节性很强的行业,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都很高,这要求乡村产业要控制风险,稳健发展;第三,乡村产业发展要强化环境保护,不能让重污染企业在乡村发展,这样才能保证“生态宜居”;第四,产业发展要让农民得到实惠,这包括农民作为农产品提供者要得到相应的利益分成,作为企业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得到保护。

乡村振兴的“前提”:各界共赢

《21世纪》:目前,壮大村集体经济是经济相对欠发达县域的通用做法,会重新将苏南地区的村集体经济的做法再走一遍吗?

于晓华:我一直认为乡村振兴还是要依靠集体经济的壮大,这样才能保证乡村中的个体都能受益。

集体经济的好处,不只是村集体帮助缴纳社保和弥补部分水电气费用的支持,其更大的作用是村集体经济的带动作用;在强大的乡村集体经济中,个体家庭可以获得很高的劳动报酬、股份分红收入、优质的文化和集体公共服务等。

发展本地经济并回馈乡里,当然不是只有依靠集体经济。有些根植于乡村的私营企业,也可以达到雇佣当地乡村人员,租用或者征用当地土地,购买当地农产品,给本地乡亲进行股份分红,和提供公共服务等回馈乡里的行为。这也是传统意义上的“乡绅”或者“乡贤”行为。

从政策的角度,国家可通过税收等经济手段,荣誉等精神鼓励手段来鼓励企业投资农村,提供农村公共产品,和回馈乡里等行为,鼓励的对象不局限于集体企业;当然作为集体企业,它是有义务去这么做的。

《21世纪》:目前还有一个现象是,之前改革中消失的县级国有企业利用政策机遇得以壮大,比如县级的国有农业公司,这符合发展的规律吗?

于晓华:县级的国有企业利用政策得以壮大,如果和农民和乡村经济发展是共赢,这是好事,其壮大了,可以更多的雇佣本地劳动力,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

当然,随着企业的强大,一般会产生垄断力,有可能通过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来损害农民的利益。这在涉农相关行业尤其明显。或者有一些企业破坏当地环境而获利。如果是这样,那就要通过政策加以限制。

《21世纪》:你认为“乡村振兴”中的制约因素或短板有哪些?

于晓华:乡村振兴的制约因素有三个:老龄化、教育水平低,以及社会对农民和农业的歧视。

一个农民老龄化且教育水平低的农村是很难有活力的农村,必然会导致农业很难做强、农村很难变美、农民也难变富。因此,对于这一代老龄化的农民,主要是要加强他们的养老服务,从经济和精神两个层面对他们的养老进行支持。

此外,长期看,人口变动有其内在规律。中国要在2050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现在出生的孩子,到2050年正好32岁,是乡村振兴的主力。所以,培育下一代农民要从现在的娃娃抓起,让新一代农民热爱农业和农村,掌握现代农业所需要的科技和管理知识。同时要通过教育等手段让城镇居民,改变对农业和农民的负面看法,使得他们真正尊重农业和农民。 (编辑:吴红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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