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送转股比例须与业绩增长挂钩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谭楚丹 深圳报道
2018-04-04 19:06

4月4日深交所表示,就《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份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高送转指引》)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

深交所相关人士表示,此次是继近期将高送转公告从直通公告范围内剔除后,深交所加强对上市公司重点事项监管的又一重要举措。

此次主要从送转股比例、时间限制以及分阶段减持计划的披露三个方面对上市公司提出进一步的要求。

具体而言,《高送转指引》明确建立送转股比例与业绩增长挂钩的机制,要求高送转公司每股送转股比例与净利润或净资产增长幅度等挂钩。

设置披露高送转方案的时间限制,对于上市公司提议股东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以下简称“相关股东”)在前三个月存在减持情形或者后三个月存在减持计划以及所持限售股限售期届满前后三个月内,规定公司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

细化分阶段减持计划的披露要求,规定相关股东应当披露未来3个月不存在减持计划以及未来4至6个月的减持计划,并作为承诺事项予以遵守。

明确对高送转采取的监管措施,向市场传递从严监管信号,提高监管威慑力。

(编辑:朱益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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