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机构谈公司治理丨中原银行:“天坛式”股权结构 避免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制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玉敏 ,李致鸿 北京报道
2018-04-24 08:40

“磨刀不误砍柴工”。作为一家2014年12月末才挂牌开业的年轻商业银行,到成功登陆H股市场,中原银行仅用了两年半的时间。

据中原银行负责人表示,合并重组时期,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中原银行开始着手股权结构的顶层设计,针对原13家城商行股东数量众多、股权分散的特点,制定了《中原银行股权设计方案》。

依据方案“多方参与、适度集中、有效制衡”的原则,经过2014年、2015年两次增资扩股和2017年H股上市,中原银行形成了基础股东、主要股东和大股东(战略股东)三个层级的“天坛式”股权结构:基础股东为持股在2%以下的原13家城商行众多股东;主要股东为5-8家持股在2%-5%的股东;大股东(战略股东)为3-5家持股比例在5%-10%的股东。

“天坛式”股权结构搭建中,一方面,股东有效参与公司治理,大股东(战略股东)派出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主要股东派出监事参与监事会监督,基础股东主要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另一方面,通过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科学制衡,选聘具备较高专业素质和良好信誉的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并确保其人数分别不少于董事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切实维护基础股东合法权益的同时,持续促进董、监事会运作的专业与透明。

前述负责人表示,通过科学的股权层级管理,独立董事、外部监事作用的充分发挥,我行大股东和中小股东之间形成了有效制衡,既避免了“一股独大”可能给公司治理带来的非理性干预,又避免了“股权过分分散”容易引起的内部人控制。

针对原13家城商行股东数量众多,且存在股权代持、内部职工股东持股不规范等诸多问题,该行加强股权管理信息化建设。重组期间即设计并开发股权管理系统,采集股东信息,并根据股东变化情况及时完善更新,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依赖于系统信息的精确性和可用性,截至目前该行股权确权率达99.41%。

此外,中原银行还在第一时间完成股权托管。2015年年初,刚刚成立的中原银行即将全部股权托管至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根据监管规定及托管机构业务规则,精心设计转让、出质、冻结等各项业务流程,不断加强银行、产权交易中心和工商局的三方联动,建立起常态化的信息沟通机制,避免信息遗漏和偏差,确保股权管理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针对重组前五家城商行存在股权代持的情况,中原银行拟定了详细的代持解除方案,由工会牵头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形成股权代持解除的决议后,与被代持的自然人股东逐户签署代持解除协议,对于其中涉及到的继承、代持解除前私下转让等情形,制定专项方案予以解决。经过一系列的工作,完成了2700余户被代持股东的股权代持解除。

借助上市契机,该行对持股份额超过50万股的自然人股东进行规范化处理,制定了三步走的处置方案,即“谈话动员、自由转让”、“挂牌交易、积极促动”、“依法回购、减少注资”,推进全部132户超持股东完成了对超持部分股权的处理。

此外,中原银行负责人还建议,尽快出台商业银行股权激励指引,完善商业银行激励机制,支持高管团队股权激励,促进商业银行的稳健与可持续发展。同时,建议监管部门在银行股东资格准入上加强与司法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在法律法规制定方面进行有效对接。

(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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