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一站式”结算 :广东5部门联合打好健康脱贫攻坚战

21世纪经济报道 21财经APP 李振 广州报道
2018-04-24 11:43

广东卫计委副主任刘冠贤介绍,健康扶贫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而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是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手段。

重大疾病依然是导致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广东要打好健康脱贫攻坚战。

4月24日,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称“广东卫计委”)召开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新闻发布会。广东卫计委副主任刘冠贤介绍,健康扶贫是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精准扶贫、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而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是健康扶贫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健康中国、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

据了解,广东省卫计委于2018年2月联合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扶贫办、广东省中医药局5部门印发了《广东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刘冠贤在会上通报了此次《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一是,从2018年起,组织对广东省“广东扶贫大数据平台”建档立卡及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农村特贫人员和低保对象中监测健康状况为“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员进行大病筛查、确诊、分类组织专项救治。二是,强化临床路径管理,控制医疗费用总额,同时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保障作用,减低患者实际自付费用。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结合实际需求和医疗服务保障水平,扩大专项救治的贫困人口人群。

他介绍,此次涵盖面是按照民政部门所统筹的,一是低保对象,二是收入较低的人群。这方面的范围是比较大的,都在我省扶贫办民政部门建档立卡,这个数据平台是实时更新动态调整的。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医保处副处长张艳纯说,针对农村贫困人口此类特殊人群,应该采用特殊的政策,以精准的政策实现精准扶贫。在医疗保险方面,对这类困难人群主要采取降低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提高他的报销比例,另外不设最高的支付限额,来提高贫困人员的大病保险待遇。其中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起付线是要求要不低于70%,报销比例要高于70%。另外还有对于特困供养的这些人员,起付线降低不低于80%,报销比例要达到80%以上;在服务上,广东的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已经通过信息系统与这些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直接的结算,也就是大病基本报销、大病保险报销以及医疗救助的部分是由我们跟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人只需要支付自己需要支付的那一部分费用。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调研员冯宏祥在发布会上介绍,广东没有明确具体大病救治的病种,主要针对前期筛查的患有大病的救治对象进行医疗救治的全覆盖。在大病救治的原则主要有两点:一是实施农村大病专项救治的重点对象主要是根据扶贫干部前期入户筛查的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口,主要的工作重点是协同扶贫、民政等部门,组织前往定点的医疗机构一起去进行筛查确诊,分类组织救治;二是广东省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是对所有的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都适用,大病保险主要是为了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的治疗支出为目标,起付标准应该与上一年度当地人均居民纯收入相当,而且不高于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

刘冠贤介绍,《实施方案》有七大亮点:

一是按照科学界定、动态管理的原则,建立救治台账。根据“广东扶贫大数据平台”建档立卡和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提供的监测健康状况为“患有大病”的贫困人员,充分利用居民健康档案,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一一对应,为贫困患病对象建立救治台账,进行动态追踪管理。

二是按照方便患者、保证质量的原则,确定定点医院,确定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各定点医院原则上设置在县级医院,减少贫困群众因交通、食宿等带来的额外花费。指定市级医院作为医疗救治定点后备医院。省里指定广东省人民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18家省署及高校附属医院作为省级定点救治后备医院。

三是科学合理制定诊疗方案。在国家印发的相关诊疗方案、临床路径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实际,细化临床路径,明确详细可操作的诊疗流程,按照“保基本、兜底线、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选择药品、耗材和诊疗方式,明确入出院标准,控制好医疗费用。

四是精心组织医疗救治。充分发动村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计生专干等基层卫生计生队伍,做好救治对象的宣传、组织工作,根据台账登记的救治对象情况,有计划地组织其到定点医院进行救治。

五是确保医疗救治水平。对于部分疾病县域内不具备诊疗能力的,可通过远程医疗、对口支援、会诊、医联体、城市三甲公立医院优秀卫生技术人才下基层等方式邀请省、市级定点后备医院专家提供技术支撑。

六是发挥政策保障合力。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商业保险等制度的衔接保障制度。落实大病保险适当向困难群体倾斜政策,对困难群体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并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其中,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下调不低于80%,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起付标准下调不低于70%,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妥善精准解决各类困难群体的保障需求。

七是推行“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的贫困大病患者在本地联网定点医院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取消农村贫困患者住院押金,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并直接与医保、救助经办管理机构结算,贫困患者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疗费用的自付部分。定点医院设立综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救治对象住院费用结算。实现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医疗费用信息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信息的共享,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确保救治对象方便、快捷享受到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待遇。

据了解,目前粤东西北已有汕头、韶关、梅州、肇庆等4个地市出台了具体实施方案,其余各地基本都已完成方案初稿或征求意见稿。其中肇庆市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组织医务人员对农村贫困人口和民政局核实核准的农村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中,“患有大病”的贫困患者进行建立救治台账,并集中到定点救治。韶关市积极主动对接扶贫、民政、人社部门,指定粤北人民医院、韶关市第一人民医院、粤北第二人民医院、韶关市妇幼保健院、韶关市中医院、核工业四一九医院、韶关市复退军人医院为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

各县(市、区)指定县人民医院为定点医疗机构。现各定点医疗机构在医院收费处显眼地方均上墙公开了“一站式”结算申办指引,建档立卡的贫困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全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算。切实降低了贫困患者的负担和减少了繁琐流程。

(编辑:陈洁)

X

分享成功